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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龙镇转发德阳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3-2022-02271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2-2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会龙镇
关  键  词:会龙镇 德阳市 2023 城乡 居民 医保 大额 医疗费用 集中 参保缴费 延长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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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2-29 来源:会龙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18点。

一、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连续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保险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初次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中断参保后又续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保险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个人缴费标准为: 基本医疗保险成人(一档) 350元/人,成人(二档)450元/人,未成年人(含大学生、婴幼儿)350元人;补充医疗保险成人95元/人,未成年人(含大学生、婴幼儿) 35元/人。

为了全家人的平安健康,请您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这是对家人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尽责。如您属城乡居民参保对象,请别再犹豫,快速行动,马上参保;如您是城镇职工,请尽快动员和提醒您的亲朋好友及时参保,以免贻误缴费时间,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中江县会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会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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