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近期,中江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着重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江县某商贸公司时,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经营现场的“某某椰汁”,该公司不能现场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同时,该公司不能提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记录台账,未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该公司未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的行为,涉嫌违反《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该案件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中江县依法查处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一案”。
下一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为契机,持续加大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传指导,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尹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