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助企纾困相关政策,中江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在履职责守底线时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在执法中对于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行政约谈的方式,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切实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该局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中江县万福镇的咦宝贝孕婴用品店存在销售未明码标价的食品行为,随后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乐尔倍健®钙维生素D软胶囊、至臻®婴儿配方奶粉,未注明商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经执法人员告知后,当事人已于2023年2月16日进行了整改。
当事人销售未明码标价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但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中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处罚不是目的,是监管的一种方法。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责机制是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的有机融合,在法理之外兼顾情理。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创新监管方式,践行“首违不罚”和柔性执法,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打规结合、刚柔并济,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打造更显温情的“春雷行动”执法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