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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江县2022年“个转企”资金使用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6 来源:中江县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有效推进“个转企”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 年“个转企”省级财政激励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德市监函〔2022〕165号)和《中江县“个转企”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县“个转企”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个转企”资金主要用于宣传、培育、一次性奖励等。
        1.“个转企”宣传。印制个转企相关宣传资料,暂列资金15000元;
        2.“个转企”培训。个转企创业培训辅导,采取外聘讲座、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个转企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指导转型企业顺利开展经营活动,暂列资金40000元;
        3.“个转企”一次性费用补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变更程序“个转企”的企业,公司制企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非公司制企业一次性补贴3500元,暂列资金320000元。
        二、奖励资金的申报
        县民营办根据企业的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等向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企业须按以下程序申领。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转型成功后的企业,如实填写资金申报表,并附有关申报材料,由推进部门配合企业向县民营办申报。
        2.部门审核。推进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县民营办汇总后,公示5天。
        3.民营办认定。根据省民营办核定后转型企业数据,县民营办拨付给企业个转企一次性激励资金。
       (二)申报材料
        申报表、承诺书、“个转企”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个转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三)申报要求
        1.由省民营办对市县“个转企”工作进行考核后方可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3.申报按顺序装订:材料封面、申报表、承诺书、个转企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个转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责任编辑:县民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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