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2017财政决算及2018年 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中江县财政局局长 吴俊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1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158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14.1%。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的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158万元、返还性收入18,98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6,3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5,0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4,900万元、上年结余9,351万元、调入资金28,41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3万元,收入总量为516,9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122万元、上解支出21,00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44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58万元,支出总量为506,65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县结转结余资金10,267万元(均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县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从收入决算的情况看,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算超收158万元,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增加等因素所致。我县税收收入完成44,128万元,为预算的98.1%,其中:增值税12,851万元,为预算的98%;营业税退税11万元;企业所得税3,070万元,为预算的100.5%;个人所得税1,697万元,为预算的112.8%;资源税1,649万元,为预算的105.3%;城市维护建设税2,259万元,为预算的100.5%;房产税1,131万元,为预算的112.9%;印花税694万元,为预算的104.7%;城镇土地使用税1,286万元,为预算的104.2%;土地增值税5,104万元,为预算的133.9%;车船税1,494万元,为预算的83%;耕地占用税6,453万元,为预算的100.7%;契税6,451万元,为预算的75.1%。非税收入完成56,030万元,为预算的101.9%。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 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公共安全支出17,1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科学技术支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9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72万元,完成预算的97.8%;城乡社区支出101,6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70,002万元,完成预算的97.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88万元,完成预算的9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33万元,完成预算的73.2%;住房保障支出23,185万元,完成预算的82.2%;其他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0.8%;国防支出548万元、教育支出88,20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7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88万元、金融支出34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3万元,均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拆除网箱养殖奖补、博物馆防洪挡水门建设、提升我县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等。
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58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7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3万元,用于县行政事业人员工资调标和环境保护等支出。
2017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54万元,较上年减少516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贯彻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1万元(当年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1万元),减少434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减少80万元;2017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减少2万元。
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2,35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31,500万元,专项债券20,85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城镇化、公益性事业。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17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2,488万元,为预算的97%。
2017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82, 48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3,5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2,3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190万元,收入总量为129,606万元。支出总量为121,614万元,具体为:政府性基金支出71,749万元,调出资金28,3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500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结转结余7,992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5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万元,完成预算的74.1%;城乡社区支出67,701万元,完成预算的91.9%;农林水支出610万元,完成预算的33.9%;其他支出1,033万元,完成预算的67.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0万元,均完成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7年已上划市级统筹,其收入、支出均体现在市级反映,故县级仅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62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 39,028万元,收入总量为69,648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22,533万元,支出决算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53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县结余资金47,115万元,其中当年结余8,08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现43万元,调出资金11万元,支出总量为5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根据财政部统计口径,2017年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
2017年全县政府性债务年末余额221,965万元(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69,988万元),全县政府债务总体可控。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交通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环保整治、学前教育等项目。
二、2017年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批准2017年预算的决议,确保全县经济稳定发展。
(一)加强税源培植,确保稳定增收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活企业发展活力,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培植优质税源。找准收入定位,加强部门协作,全力做好税收收入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全县收入稳定增收。
(二)加强民生改善,增强人民福祉
在保障上级民生项目资金的同时,积极加大县本级民生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全县民生支出达到336,681万元,占预算支出比重的72%,高于全省平均65%左右的占比。一是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 25,935万元,主要用于新村建设、教育等领域扶贫,为实现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大教育文体、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
(三)加强依法理财,推进财税改革
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财政行政执法。规范预算信息公开,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项目经费绩效评价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强化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精神,加强县域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县域副中心的发展。
(四)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控制债务总体规模,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用好置换债券资金偿还存量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二是防控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规范政府融资决策和融资担保行为。做好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在现有政策下,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探索,化解存量债务。
2017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效果较好,但我县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是:税源相对匮乏,收入质量不高;财政供养人员多、兜底事项多、民生保障压力大;乡镇支出需求不断增大,财政平衡非常困难;重点项目建设缺少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单位支出绩效意识差,资金使用效率低,等等。这些问题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将持续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解决上述问题。
以上是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请予审查批准。
三、2018年1至8月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我县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6,000万元,1至8月未发生变动。
2018年1至8月,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有六项变动:一是返还性补助增列支出1,883万元,二是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列支出41,098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列支出86,668万元;四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列支出334万元;五是上年结转增列支出10,267万元;六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专项上解增加62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46,528万元变动为386,152万元。
1至8月,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262万元,占人代会确定预算106,000万元的61.6%,较上年同期增加2,789万元,同比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7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非税收入完成30,506万元,下降4.4%。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占比为53:47。1至8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4,00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4%,同比增长20.5 %;民生支出308,199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0.3%。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72,500万元,1至8月未发生变动。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有两项变动:一是上级下达我县补助收入增列支出2,842万元;二是上年结转增列支出7,9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预算72,500万元变动为83,334万元。
1至8月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119万元,为年初预算72,500万元的65%,较上年同期增加41,633万元,同比增长758.9%。,其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5,6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24,659万元,完成预算的29.6%,较上年同比下降38.2%。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我县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46万元,1至8月未发生变动。
1至8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未实现收入,对应国有资本经营未发生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我县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0,343万元,预算支出21,962万元,当年预算收支结余 8,381万元。1至8月未发生变动。
1至8月,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3,548万元,为预算的77.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5,882万元,为预算的72.3%。滚存结余54,781万元。
以上2018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五)1至8月财政收入取得的成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培植涵养税源,狠抓收入征管,不断提升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税收收入平稳增长。1至8月,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26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比去年同期增加4,187万元,增长13.7%。
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增长。今年,因房地产回暖,我县土地拍卖收入大幅增加。1至8月,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11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633万元, 同比增长758.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5,6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561万元。
(六)1至8月财政收支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收入质量不高。1至8月,我县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3.2%,远低于全省70%左右的合理税收占比水平,收入质量不高,税源结构单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依然是我县的主体税源,支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重点税源有限。
二是财力平衡困难。因我县财政供养人员多、刚性支出增加,脱贫攻坚支出不断增加,县级部门和乡镇增支因素多等影响,导致财政支出缺口加大,财政收支平衡困难。
三是资金调度困难。近年来我县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在园区发展、征地拆迁等方面预借国库资金,大量的预借资金占用了国库运转库款,由于资金无法及时收回,导致正常的预算执行缺少资金,面临巨大的支付风险。虽然我县按省厅要求及时开展借垫款清理,但大部分借款需要财政列支消化,由于无财力而导致财政赤字难以削减。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积极想办法、添措施,努力改进,切实做好财政工作。
(一)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收入质量
一是树牢“向纳税人致敬”的意识,着力营造尊商、亲商、爱商、护商氛围。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召开财政收入分析会,加强风险预警评估管理分析,按照季度收入目标任务,全力抓好收入的完成;二是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点,在税收和可用财力方面想办法,努力提升收入质量和可用财力占比;三是继续加大选商引资力度,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夯实增收基础。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
严格执行《预算法》,优化支出结构。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落实必保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等民生资金,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大力整合资金,集中财力,为全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1至8月预算下达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8,81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教育、健康、新村建设扶贫等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三)推进绩效评价,提升资金效率
推进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对全县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
(四)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县审计的监督职能,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五)强化债务管控,防范债务风险
加强对全县债务风险的预警和监控,制定债务化解工作措施,逐步化解债务风险,切实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确保全县财政安全稳定运行。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县财政工作虽然面临较多困难,但我们坚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县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有关决定、决议、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扎实做好财政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任务,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