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6)、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GDP实现36621万元,工业总产值实现7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2403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933万元;财政收入达730.92万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全民素质整体提高,社会文明不断进步,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富裕。
二、机构设置
石笋乡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石笋乡委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五个部门。2018年末政府在职人员30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行政后勤工人2人,事业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支总计781.43万元。与 2017 年697.2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2万元,增长12.08 %。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详见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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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收支决算数(万元) | 2017年收支决算数(万元) | 增减比例(%) | 增加或减少(万元) | |||||||||
金额 | 781.43 | 697.21 | 12.08 | 8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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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3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0.9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详见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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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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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730.9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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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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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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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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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3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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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年支出合计733.36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678.45万元,占92.51%;项目支出54.91万元,占7.49 %。(详见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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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比(%) |
基本支出 | 678.45 | 92.51 |
项目支出 | 54.91 | 7.49 |
合计 | 7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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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1.43万元。与 2017 年697.2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2万元,增长12.0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详见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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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收支决算数(万元) | 2017年收支决算数(万元) | 增减比例(%) | 增加或减少(万元) |
金额 | 781.43 | 697.21 | 12.08 | 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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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33.36万元的100%。与 2017年641.53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83万元,增加14.3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详见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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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支出决算数(万元) |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万元) | 增减比例(%) | 增加或减少(万元) |
金额 | 733.36 | 641.53 | 14.31 | 9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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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06万元,占47.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89万元,占29.03%;医疗卫生支出43.94万元,占5.99%;城乡社区支出20.38万元,占2.78%;农林水支出85.48万元,占11.6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72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19.91万元,占2.71%。(详见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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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50.06 | 47.73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2.89 | 29.03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3.94 | 5.99 | ||||||||
城乡社区支出 | 20.38 | 2.78 | ||||||||
农林水支出 | 85.48 | 11.66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72 | 0.1 | ||||||||
住房保障支出 | 19.91 | 2.71 | ||||||||
合计 | 733.36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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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733.36万元,完成预算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8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350.06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1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决算数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决算数为3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8年决算数为1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决算数为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8年决算数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18年决算数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6.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按进度进行资金支付,项目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2018年决算数为5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决算数为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3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0.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3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入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按进度进行资金支付,项目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32.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21%。决算数小于入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按进度进行资金支付,项目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32. 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2018年决算数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1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8.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万元,占7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29.41%。(详见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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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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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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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4 | 7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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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 | 2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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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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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单位无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完成预算2.4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 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全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 辆,其中:小型汽车1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主要保障我单位日常工作运转、应急处突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 年1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严格按预算执行。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误餐、上级接待工作餐费用等。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500余人次。我单位无外事接待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 2018 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自评情况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未对2018年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 2018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石笋乡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石笋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76万元,比2017年108.95万元增加47.81万元,增长43.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所以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公务用小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消防四轮摩托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我单位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我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我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9.教育(类)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我单位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和定期抚恤金补助费。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残疾军人补助和残疾人护理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1954年11月1是试行义务兵役制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方面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为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安排,用于受灾群众的专项补助。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预算安排,用于受灾群众的补助。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我单位精减职工的支出。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 疗保险金等支出。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 疗保险金等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方面的支出。
3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相关费用支出。
32.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33.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
34. 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生产发展项目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5.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6.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项):指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7.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
38.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9. 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指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石笋乡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江县石笋乡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所、村镇规划所。经费统一收支、统一核算。
(二)机构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6)、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
石笋乡政府编制人数31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行政工勤2名,事业编制11名;2018年末政府在职人员30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行政后勤工人2人,事业人员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年初预算4955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4955000元;收入总计的调整预算数7309210.54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的年初预算数5462181.50元;本年支出的调整预算数7814205.04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6月支出执行进度51%;按正常执行管理情况执行。9月支出执行进度72%;11月支出进度83%。结余结余480584.84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包括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中央和省专款分配合规率、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中期评估、节能降耗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
2.石笋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石笋乡人民政府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与2017 年1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严格按预算执行。
4.石笋乡人民政府机关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全年水费支出0.6万元,电费支出1.5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三)综合管理情况。
石笋乡人民政府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支出,坚持量力而行,没有新增债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对预算、决算在规定时间和规定的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整体绩效。
石笋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乡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年初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厉行节约,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石笋乡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对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极少不合理现象,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中江县石笋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
附件:2018 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中江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得分 | 指标解释 | 备 注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1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县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上级专款)总和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1 |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1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
专项预算提前细化(2分) | ★预控指标细化(2分) |
| 已细化资金规模÷当年专项预算指标规模*指标分值 |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县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 按规定及时分配县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中央、省、市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央、省、市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央专款规模÷中央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2.9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3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
“三公”经费(3分) | 3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2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2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 |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分) |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2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2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2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
决算公开(2分) | 2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100% | |
评价层次(2分) |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
整改完成率(4分) |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2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2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2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 10 | 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根据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换算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9.9 |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情况 | 根据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换算 | ||
|
| 不适用项共40分 | 58.8 | 59.8/(100-40)=99.67 |
|
注:1.★指标适用于有专项预算的部门。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