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校在教育局党委、行政和回龙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把转变作风作为重要保证,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提高质量效益、维护和谐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创建“四川教育强县”步伐。
A、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
(一)坚持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并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二)扎实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落实、形式多样。
B、大力加快队伍建设
(一)打造思想先进、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干部队伍。
(二)建设师德高尚、情趣高雅、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
(三)培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学生队伍。
(四)扎实抓好“三项”建设,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关爱留守学生、贫困学生,实施教育民生工程。
C、重视过程管理与目标监控管理,教学、教研、科研工作实现新突破。
D、加强管理,切实开展好体育、卫生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E、以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工会为目标,全面提高工会工作质量。
F、以电教、实验为有效教学手段,积极改善电教、实验、实习条件,充分提高设备的使用率,推进电教、实验、实习工作
G、以后勤为保障,加强学校财务后勤管理,建立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保障体系
H、以“祥和稳定年”为指导,以零事故为目标,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我校要继续在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指导关怀下,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视问题,不断探索,克服困难,找差距添措施,为创建“四川教育强县.丘区文化强县”这一宏伟目标增光添彩,为中江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部门概况
中江县回龙镇中心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在校学生2581人,在职教职工191人,退休教职工156人其中:人社代发退休教职工143人,单位发放离岗民师13人。临时工14人,遗属人员3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中江县回龙镇中心学校收入2018年预算总额为2442.03万元,较上年增加268.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91.03万元,较上年增加268.13万元;事业收入31万元,与上年增加持平;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42.03万元,较上年增加268.1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719.7832万元,较上年增加38.58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40.3145万元,较上年增加86.3145万元;医疗卫生96.7424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96.3604万元,较上年增加6.560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0.382万元,较上年增加0.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1899万元,较上年增加13.089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江县回龙镇中心学校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中江县回龙镇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1719.7832万元,主要用于中江县回龙镇中心学校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育、工伤保险及退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出差、培训、维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3145万元,主要用于中江县回龙镇中心学校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96.7424万元,主要用于中江县回龙镇中心学校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5.1899万元,主要用于中江县回龙镇中心学校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只预算了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课本运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根据学校实际情况,2017年度2018年度均未作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 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学校初中教育的基本支出。小学教育(项):指学校小学教育的基本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和定期抚恤金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