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中江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9项)和中江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计3人),经县政府十九届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附件:1.中江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中江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附件1
中江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9项)
附件2
中江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共3人)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