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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积极谋划思路举措 加快推动“天府森林四库”建设
索  引  号: 510623-2024-01519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0-1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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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1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重要论述精神,高水平打造全国首个“森林四库”建设示范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切实做好“天府森林四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会同省林草局研究制定《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明确建立财政引导、金融助推、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持续完善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措施,探索实施以效益为导向的财政补助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特别国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

(二)强化资金统筹整合。修订完善《四川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支出方向进行归并整合,集中财力保障“天府森林四库”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实施,坚决避免“撒胡椒面”。2024年省级财政统筹整合中省林草专项资金38.9亿元(占年度预算83.5%),支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助力全省森林质量稳步提升,水源涵养和蓄水保水能力不断增强,森林储碳规模和固碳能力不断提高,林粮产量和林业综合产值加快增长。

(三)创新资金分配下达。聚焦资金分配“由前端转向后端、由直接转向间接”,一是突出项目优中选优。严格制定项目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对通过竞争立项方式确定的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有示范推广意义的产业类项目给予奖补;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在新版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实施方案中,单列“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版块,对“天府森林四库”建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三是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管控。创新资金下达方式,分项目确定、中期评估、验收合格3个阶段安排补助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阶段补助资金依据,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予以终止并收回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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