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4年4月1日-30日实际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良天数为29天(优10天,良19天),优良率96.7%,同比2023年4月(100%)下降3.3个百分点。
4月份PM2.5均值为23.1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18.1%,与去年同比下降1.3%。
PM10均值为40.7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16.1%,与去年同比下降31.9%。
臭氧(O³)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8.4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上升13.3%,与去年同比下降16.3%。
二氧化硫均值为4.3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8.5%,与去年同比下降25.9%。
二氧化氮均值为17.9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33.9%,与去年同比上升51.7%。
一氧化碳均值为0.8毫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20%,与去年同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