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3年2月1日-28日实际有效监测天数28天,其中优良天数为22天(优5天,良17天),优良率78.6%,同比2022年2月(96.4%)降低17.8个百分点。
2月份PM2.5均值为49.7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34.7%,与去年同比上升21.5%。
PM10均值为82.3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31.6%,与去年同比上升31.9%。
臭氧(O³)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0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上升7.8%,与去年同比上升12.5%。
二氧化硫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上升65.7%,与去年同比上升3.6%。
二氧化氮均值为36.1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上升5.9%,与去年同比上升95.1%。
一氧化碳均值为1.2毫克/立方米,与上月相同,与去年同比上升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