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聚焦电子处方真实性合法性
规范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电子处方使用行为
为规范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电子处方使用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安全,日前,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两部门联合发布《中江县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电子处方使用行为合规指引》,聚焦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获取电子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努力破除使用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和“先药后方”“无方售药”“借方售药”“假方售药”等处方药销售领域的弊病。
该《指引》从“加强资质审查、获取合法处方、规范销售行为”三个方面,引导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对标《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对电子处方合作方、开具电子处方医师进行资质审查并签署明确有“双方责任、电子处方合作方资质合法、互联网诊疗活动合规、电子处方真实”等内容的合作协议,提出了“实名制问诊、电子处方限于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复诊时开具、开具互联网儿童用药处方须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规范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禁止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不得以‘先药后方’‘无方售药’‘借方售药’‘假方售药’形式销售处方药”等电子处方的获取、使用和处方药销售的要求。
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两部门将在组织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电子处方合规使用专项培训并开展电子处方使用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协同配合、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电子处方使用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确保社会公众的用药安全。
中江县市场监管局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