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水利局投诉处理决定书编号: OTSKJL-01
投诉人:四川腾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德阳市旌阳区南湖路 66号九为蓝谷22栋1层 。
被投诉人:_中江县水早灾害防御中心 ,
住所地:中江县南华镇西江南路 608号。
2022年3月22日四川腾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升公司)投诉中江县水早灾害防御中心(以下简称水早灾害防御中心)在“中江县桥亭水库项目监理”的公开投标活动中将腾升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有异议,要求责令被投诉人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将投诉人投标文件纳入有效投标文件范畴,进行重新评审的投诉案件。本局受理后,依法对腾升公司的投诉事项进行的调查,现已调查完毕。
业一、腾升公司的投诉事项及相关请求及主张
(一)投诉事项
兹有腾升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参与“中江县桥亭水库监理”的公开投标: 2022年3月11日,腾升公司工作人员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到“中江县桥亭水库项目监理”评标结果已经公示,并载明:腾升公司投标文件被以“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条第11款的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中江县水利局投诉处理决定书5)”为由,作为废标处理。
腾升公司认为中江县水早灾否防御中心及评标委员会作出上述决定的事实不清、依据不足,认定错误、程序不当,理由如下述:“评标结果公示” 中所提及的“中江县水利局投诉处理决定书”,不能们为废标依据,因:
1.该决定书违背事实H系违法错误决定,腾升公司自始就不认可中江县水利局对投事项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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