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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德阳市人民政府第5号)
索  引  号: 510623-2023-01666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8-2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  键  词:德阳市 垃圾 分类 管理办法 人民政府 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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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29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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