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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举报奖励制度 守牢安全生产防线
索  引  号: 510623-2024-01848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2-1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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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13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中“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中江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中江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广泛发动群众争当安全生产“吹哨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制度引领,完善举报奖励机制。2022年12月,中江县安委会印发《中江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工作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办理流程及监督管理等。奖励办法出台之初,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举报奖励情形不够具体、群众知晓不高、奖励兑现不及时等问题。对此,2023年8月,中江县安委会对举报奖励工作进行梳理修订,进一步细化举报处理流程、奖金发放方式与金额,以及奖金兑现时效,严格“吹哨人”信息保护,从制度层面为工作开展提供遵循。

广泛宣传,拓宽举报接收渠道。通过“线上+线下”部门+企业的方式同步宣传,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全面铺开。一是在中江县应急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加设“投诉举报”入口,公布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码,同时在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安全生产月以及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政策宣传,告知举报受理渠道、奖励办法、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判定标准,让群众知道举报什么、如何举报、怎么获取奖励,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扩大社会监督效果。二是县域生产经营单位投放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132块,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定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让企业员工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中来。

严查重奖,发挥举报奖励制度激励性。中江县应急管理局坚持接即办,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高效开展调查核实、立案办理、执法处理、奖励发放等工作,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落地。今年4月,中江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中江县幸福路某商铺内存储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隐患。中江县应急管理局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中江县某气体经营部在租用的幸福路某门面房存放有11个压缩气瓶,举报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江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根据《中江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中江县应急管理局于6月对举报人兑现奖励人民币5500元。该安全生产举报案例先后被省应急厅、应急管理部列为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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