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学校办学条件,增加优质教育资源,经县教育局申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题审议通过,现拟对《中江县中心城区(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继光实验学校西南角地块)规划内容进行如下修改:将原控规中地块编号JC01-12-02地块调整出3913.89平方米,规划用途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教育用地(A33,中小学用地),其他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7,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请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本项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江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38-7130079),我们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中江县中心城区(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继光实验学校西南角地块)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2.《中江县中心城区(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继光实验学校西南角地块)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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