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凯通公司及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17日起,对中央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及国债等资金支持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项审计调查组由中江县审计局投资股组成,审计组组长由副局长杨和担任,成员包括朱志琴(主审)、叶璐、胡世建、李青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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