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维护全镇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强力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加强我镇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打击非法猎捕、盗挖、经营、销售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力度,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及驯养繁殖,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行为
1.非法猎捕(捕捞)、杀害、盗挖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
3.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4.食用野生动物;
5.利用交通工具、邮政快递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二)重点检查以下涉野生动植物场所、区域
1.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栖息地、繁殖地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猎捕(捕捞)问题突出区域;
2.开展除捕捞水产品外,野生动植物交易活动的农(集)贸市场、宠物店、超市、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
3.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
4.车站、邮政快递收寄点、道路联合防疫检查站等重要场所,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三、工作措施及职责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镇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强化工作领导,切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各村(社区)应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按照工作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辖区内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等专项行动,强化野生动物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深入排查,广辟线索
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内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场所及野外种群监管,准确把握本地涉野生动植物非法经营活动特点,通过强化日常巡查、受理群众举报、开展网上巡查、布建特情耳目等多渠道入手,全方位、多维度、不留死角进行广泛的拉网式排查,挖掘掌握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动态线索。积极发动群众,包括野生动物爱好者,志愿者组织等民间组织和个人主动揭发举报犯罪线索。
(三)联动配合,强化执法
各村(社区)、镇林长办、镇执法办、镇应急办、镇派出所要加强配合,对辖区野外非法捕猎多发高发地区的巡查,对集(农)贸市场及周边出租屋、饲养繁育场所、酒楼餐馆、农家乐、私房菜馆、仓库、物流集散中心的巡查防控,深入挖掘储存野生动植物的场所窝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行为、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行为和非法猎捕、杀害、盗挖、食用野生动植物等行为。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持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有力震慑效应。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职尽责。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职尽责,通力配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排查处置。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排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一起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案件。各村(社区)发现一起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案件,须及时向镇林长办报告。
(三)加大考核力度。镇林长办将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