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四十二条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29日起,对你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朱 锐
主 审:张 雨
审计组成员:侯 莉、廖大海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中江县审计局
2023年11月24日
《审计通知书》附件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838-7203941
《审计通知书》附件2
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反映意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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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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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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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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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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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内 容 |
1.审计组进点时是否公示了审计纪律八项规定?是()否() 2.审计期间执行纪律情况: (1)参加被审计单位的宴请、旅游、商业性娱乐、健身及联欢? 是()否() (2)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 是()否() (3)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商业信息,为自己和他人牟利?是()否() (4)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通信工具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是()否() (5)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是()否() (6)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费用?是()否() (7)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是()否() 3.审计结束时是否公示了应据实支付的自理费用?是()否() 4. 其他意见 |
《征求意见表》请寄:中共中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中江县一环路东段458号 邮编:618100 联系电话:13778281050
《审计通知书》附件3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中江县审计局:
根据《中江县审计局对中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江审通〔2023〕 号)要求,我们已提供了与审计(检查、调查)范围相关的资料,并将积极配合、按要求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所提供的财政、财务收支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资料均是真实、完整的(以《资料交接清单》为准)。
二、本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均在所提供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资料中真实、完整的反映,无账外账。
三、本单位(包括内部机构)在各类金融机构的账户均已全部提供(以《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情况表》为准)。
对上述承诺,本单位和有关负责人愿意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
附件:资料交接清单
被审计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审计通知书》附件3-1
资 料 交 接 清 单
提供资料单位:
提供资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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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料人签字: 日 期: |
审计组接受资料人签字: 日 期: |
接受归还资料人签字: 日 期: |
审计组归还资料人签字: 日 期: |
注:该清单应逐单位记录。
《审计通知书》附件3-2
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情况表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单位申明:本单位(包括内部机构)在2022年12月31日止时间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存款账户(包括储蓄账户)均已全部提供,详见下表,确信不存在遗漏,并愿意承担漏报责任。
序号 |
户 名 |
开户金 融机构 |
账 号 |
年 月末 余额 |
主要 用途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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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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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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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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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清单应逐单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