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社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社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要求,继续顶格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通过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比对初审,以下2户企业符合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条件,拟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25500.00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8-7250127)
附件:中江县2025年3月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汇总表
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