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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029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1-1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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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1-10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县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中江县凯江镇黄腕玲水果店销售的树上熟木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江县凯江镇黄腕玲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树上熟木瓜(购进日期:2024年8月25日)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中江局)于2024年9月20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已查明该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树上熟木瓜共计5公斤,货值99元,已全部销售完毕。中江县凯江镇黄腕玲水果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江局于2024年12月5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3)没收违法所得24元(大写:贰拾肆元整)。

二、中江蕴泰优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木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江蕴泰优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木瓜(购进日期:2024年8月28日)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中江局于2024年11月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已查明该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木瓜共计4公斤,货值8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中江蕴泰优选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其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中江局于2024年12月17日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中江县凯江镇尚熙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木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江县凯江镇尚熙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1批次木瓜(购进日期:2024年8月26日)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江局于2024年9月24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已查明该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木瓜共计6.5公斤,货值128.7元,已全部销售完毕。中江县凯江镇尚熙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其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中江局于2024年11月4日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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