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江沙区块零散井天然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江沙区块零散井天然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
3、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兴隆镇龙河村3组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临时占地0.9778公顷,建设零散井天然气撬装回收利用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日处理规模20×104Nm3/d。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驿区梧桐路
联系人:王良玉
联系电话:19981264625
Email:45549369@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时代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海天大厦1302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82241520
Email:494283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在发布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