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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江沙区块零散井天然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211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3-0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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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公参调查表.docx
发布时间: 2025-03-03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受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的委托,四川时代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江沙区块零散井天然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江沙区块零散井天然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沙区块零散井天然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

3、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兴隆镇龙河村3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临时占地0.9778公顷,建设零散井天然气撬装回收利用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日处理规模20×104Nm3/d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梧桐路

联系人:王良玉

联系电话:19981264625

Email:4554936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时代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海天大厦1302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82241520

Email:494283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件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服务分公司

责任编辑: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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