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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修订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510623-2024-00307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关  键  词:修订 印发 生猪 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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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06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更好适应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方案》修订,在坚持现行工作思路、总体要求和“三抓两保”任务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将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从4100万头调整为3900万头,将能繁母猪存栏量正常波动(绿色区域)下限从正常保有量的95%调整至92%。同时,《方案》优化了地方生猪稳产保供责任落实,强化了引导生产和市场预期等重点举措,完善了监测预警、产能调控等保障措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密切跟踪《方案》落实情况,指导地方继续加强监测预警引导,稳定用地、金融、环保等长效性支持政策,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促进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稳定。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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