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江县审计局在开展某镇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中,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进行了关注。
审计组前期调取近三年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综合分析需重点关注的供水点,后期实地调查发现某镇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笔者认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上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在了解饮用水水源地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初步防治方案,明确水源地保护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是全面调查污染源。对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状况,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已在上述区域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在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报批、验收工作。
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制定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
五是持续监测水质。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水源的质量满足相关标准。
六是提高公众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