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评估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物探勘查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新建3栋标准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3864.58m2,地上建筑面积23473.96m2,地下建筑面积390.62m2,容积率1.77,建筑基底面积5877.97m2,建筑密度44.4%,绿地面积2348.91m2,绿地率17.72%。
总占地面积1.33hm²,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内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开挖土石方0.98万m3,回填土石方0.98万m3,土石方平衡。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2024 年6月完工。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德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德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法>的通知》(德水函﹝2023﹞129 号)等文件,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中江县主持召开了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龚庆:18349225430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中江县水利局0838-721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