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德阳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省“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机遇,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战略地位的关键时期。中江认真落实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实施,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规划编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要系统谋划,把中央、四川省和德阳市重大决策部署纳入规划内容,进一步厘清思路,明确未来五年工作重点。按照《中共德阳市委关于制定德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德阳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德阳的决定》、《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及文件要求,制定《中江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本规划主要总结中江县“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成效,剖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中江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准确把握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编制出“可落地、可操作、可实施”的“施工图”式规划,为美丽中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目录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中江县是中国西部百强县、省级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成渝双城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打赢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丽中江,依据《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编制《中江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
“十三五”期间,中江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大气质量提升、治水提质、净土保卫战等系列行动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20年PM2.5浓度为28.6μg/m3,相比2016年下降了13.3%,PM10浓度下降了16.6%,县城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升,优良天数比例从87.9%提升到93.2%,未出现严重污染现象。2020年,全县国省控断面优良比例为100%。其中,国控断面郪江象山水质从Ⅴ类提升至Ⅲ类,水质明显好转,达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中对郪江流域进行的水质考核目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江县继光水厂”保持Ⅲ类水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从88.7%(2017年)提升至93%。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全县无污染地块。县城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各类噪声均能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污染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县城和18个乡镇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升级,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2%。全县83个城乡污水处理厂站全部建成并投运,具备处理能力6.23万吨/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稳步提升。建成220万方垃圾填埋场一座并投入运营,建成1个县城垃圾压缩中转站,转运量为150吨/日;已建成14个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平均转运量为337.69吨/日,已完成106个居民小区及城区所有公共机构(共计82个)的四分类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初步建立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管理体系。编制并印发《四川省中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中江县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完成10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千村示范”项目,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60%、卫生厕所普及率86.15%。
全面打响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印发了《中江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实施方案》、《中江县蓝天保卫战作战计划》,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完成减排项目63个,顺利推进2家工业窑炉达标治理;关停22家砖瓦企业,完成整改37家。完成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机动车维修企业、洗车场和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整改和取缔;落实渣土、环卫垃圾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管理要求,依法查处建筑垃圾乱倾倒、城区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等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了以建筑扬尘、餐饮油烟、VOCs及秸秆禁烧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印发《中江县秸秆禁烧县级宣传巡查方案》、《中江县秸秆禁烧县级督查方案》,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目前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江县工作方案》及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严格实施水环境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河(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与三台县、大英县、乐至县等签订了流域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编制郪江、凯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23条河流、67座水库“一河一策”管理方案,593名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完成巡河巡库19.7余万次。大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清理核查排污口83个,清理河道和沟渠1500余公里。全面完成“十小企业”取缔,推进焦化、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全面完成213个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设置等改造工作。整县推进中江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任务。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江县工作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监测点位设置,督促6家省控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自行监测。县政府与中江县福星花炮厂、德阳镁金铁塔构件有限公司、德阳安达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中江湧德电子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完成3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及销号工作。
环境监管能力逐步加强。网络化监测体系初步形成,建成环境空气监测站1个和七里坝、象山、西平水质自动站3个。针对凯江西平和郪江象山断面水质波动问题,开展了化学需氧量、总磷等主要因子加密监测。定期出具地表水监测快报和大气质量监测报告,完成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1个县城7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完成了仓山镇飞乌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土壤监测预警、分类管控、治理与修复全面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被列为省级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县。认真执行污染源“双随机”“联防共治”检查,按时完成环境监察执法双随机的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分类管理,完成了全县112个行业2297家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积极响应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文件精神,明确各级机构职能职责、管理体制、考核机制等细则,配套制度基本建立。积极响应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督察制度。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推行《德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开展中江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生态环境责任审计评估试点,开展中江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审计试点,制定《中江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将生态环境审计作为领导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积极探索和实践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三台县、大英县、乐至县流域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2018和2019年分别扣缴生态补偿资金12.35万元和16.4万元。
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成效。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成效明显,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取得进展,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物多面积为89.18万亩,其中有林地87.89万亩(乔木林84.73万亩,竹林3.16万亩),疏林地0.22万亩,灌木林地0.64万亩,未成林地0.05万亩,无立木林地0.31万亩,宜林地0.07万亩,增减挂拆旧复垦7000亩,森林覆盖率29.35%,林木覆盖率40.70%,森林蓄积412.46万立方米,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278个,其中集凤镇成功创建省级“森林乡镇”,龙台镇普贤村、集凤镇石垭子村成功创建国家级“森林乡村”,仓山镇、龙台镇成功入选省级“特色小城镇”。全面抓好郪江流域、元兴水库综合治理,做好水资源配置调度。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共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3个。开展危险废物三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和转移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制度,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送持证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监管不断加强,起草并印发《中江县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汽修行业和铅蓄电池销售单位、以旧换新回收废铅蓄电池经销单位开展排查,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核与辐射管理制度,强化核与辐射环境风险管控,督促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参加业务知识网络培训,以及督促63家使用单位及时提供年度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中江县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58件,处罚金额超过1693万元。畅通“12345”热线监督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全县共受理环境投诉超过1326件,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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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十三五”期间中江县生态环境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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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 中江县2016-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见表1-1。从表中可以看出,中江县“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先下降后上升,由2016年的87.9%下降到2018年的最低点81.7%,后上升到2020年的93.2%。环境空气质量的稳定改善具有一定的压力。 表1-1 中江县2016-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表
中江县2016-2020年大气污染物浓度变化见表1-2。从中可以看出,SO2、NO2、PM10、PM2.5、CO年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年均浓度较2016年分别下降了6.74%、38.21%、16.55%、13.33%和40.0%,其中NO2和CO下降幅度较大,除PM10、PM2.5和O3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O3年均浓度呈上升趋势,2020年年均浓度较2016年上升了23.68%。“十四五”期间O3的污染防治工作压力较大,并需关注PM10、PM2.5等指标的稳定达标。 表1-2 中江县2016-2020年大气污染物浓度
(二)地表水环境 中江县内涪江一级支流郪江和凯江2016-2020年水质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如表1-3。从表中可以看出,中江县凯江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郪江水质逐渐变好,从2016年的Ⅴ类水质变为2020年的Ⅲ类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先降低后升高,但2020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仍比2016年低3.88%。 表1-3 郪江和凯江2016-2020年水质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三)声环境 中江县2016-2020年平均等效声级变化见表1-4。从表中可以看出,中江县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由2016年的51.3dB上升到2020年的53dB,增加了3.3%。因此“十四五”期间需要加强噪声污染防控工作。 表1-4 中江县2016-2020年平均等效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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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短板
总体来看,中江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水环境问题依然严峻。全县水质虽总体好转,但尚不稳定,其中2020年全县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的比例较低,为14.3%。郪江、凯江国控断面水质不稳定,凯江出现轻度污染(Ⅳ类)2次、中度污染(V类)1次,郪江水质出现轻度污染(Ⅳ类)3次。枯水期水质超标突出,主要影响因素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清溪河新增国控碾子湾村断面水质仅为Ⅳ类,出现中度污染(V类)2次,主要影响因素为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全县15条支流污染较重,继光河、通山河、石泉河、土溪河、子金河、马力河、余家河和小东河在丰水期时COD、氨氮和总磷能达III类水质,其余河流大部分时间均为IV~劣V类水质。中江县水系为全省径流低值区,属水资源紧缺地区,当地水资源较为紧缺。水资源调蓄能力不足,丰水期水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部分支流枯水期无主要补给来源,枯水期河流自净能力明显不足。
环境治理能力仍有欠缺。老城区管网建设不健全,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汛期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污水溢流问题多发。全县已建成81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雨污未完全分流、部分厂站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现有渗滤液处理设备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已有农污设施运行效果不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偏低,新场镇等存在改厕质量“反弹回潮”现象。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中江县是传统农业大县,虽然近年来,产业结构加快优化调整,三次产业结构从2015年的26.6:44.7:28.7,调整为2020年21.4:41.4:37.2,但第一产业占比远高于四川省和德阳市,农业生产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严重,影响大气及水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结构性矛盾突出。能源结构有较大提升空间,清洁能源的供应能力和利用规模亟待提高。城镇公共设施亟待升级,道路交通发展不足,资源性、工程性缺水问题依然突出。用地结构不合理,产业围城、沿江分布等现象依然存在,局部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工业企业能耗、水耗水平较高,节能降耗形势严峻。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融合度有待提高,协调保护难度大。
生态脆弱区域仍待修复。中江县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全县水土流失面积796.23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6.20%。中江县的矿产资源主要为露天开采的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矿山环境问题主要为矿区植被破坏和土地占压,需加大对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力度。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对滞后。面对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要求,当前中江县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体系尚未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及法治体系有待完善,环境执法、监控、监测、统计等领域现代化、科技化、数字化水平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补齐短板、强化科学决策指挥能力、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三)“十四五”形势与挑战
1、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时期,也是中江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这为中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重大机遇。一是国家、四川省持续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大战略地位,为中江县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二是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的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出要找出问题根源,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为中江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了重点。三是新一轮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省、市将有更多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趋于优化,为中江县生态保护工作开展提供经济保障。四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成为产业发展的根本途径,促进全县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2、面临的挑战
中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传统农业产业仍占主导,城乡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未根本缓解,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二是受到经济周期和新冠疫情影响,未来数年经济将持续下行,政府环保投入力度减小、企业环保意愿下降的风险增大。三是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破坏在城区等部分区域、流域集中,局部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四是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薄弱、分散面广、资金和人才短缺,是“十四五”环保工作的难题和短板。
(一)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1、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中江县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0.5%,结合《凯州新城装备制造产业功能区起步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江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预计2025年凯州新城装备制造产业功能区新增水污染物预测排放量为COD148.62 t/a,NH3-N 7.43 t/a,TP 2.06 t/a;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COD 309.35t/a,NH3-N 31.54 t/a,TP 3.41 t/a;“十四五”期间,预测新增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量共计COD 457.97t/a,NH3-N38.97 t/a,TP 5.47 t/a。
表2-1 预测2025年中江县工业水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单位: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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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2020年现状 |
2025年预测增量 |
||||
|
COD |
氨氮 |
总磷 |
COD |
氨氮 |
总磷 |
|
|
凯州新城 |
7.78 |
0.39 |
0.08 |
148.62 |
7.43 |
2.06 |
|
高新技术开发区 |
43.56 |
3.75 |
0.12 |
309.35 |
31.54 |
3.41 |
|
合计 |
51.34 |
3.75 |
0.2 |
457.97 |
38.97 |
5.47 |
根据中江县2016-2020年总人口数据可以看出,中江县总人口基本维持在107.8万人每年,其中根据中江县城镇发展规划,到2025年,50平方公里50万人口中等城市骨架初步搭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6.5%,年均增长2.5%。
采用产污系数法分别计算中江县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的产生量。居民的生活污水产污系数取自《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其中城镇居民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0 L/人·天,人均日产污量COD、氨氮、TP分别为72 g/(人·天)、9 g/(人·天)和1.14 g/(人·天)。农村居民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0 L/人·天,人均日产污量COD、氨氮、TP分别为16.4 g/(人·天)、4 g/(人·天)和0.44 g/(人·天)。
根据中江县统计年鉴及以上规划预测,中江县2016-2025年城镇人口数量、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见表。由此可见,2025年,居民生活源废水较2020年增加124万吨/年,COD、氨氮、TP分别增加1160t/a、104t/a和15t/a。
表2-2 中江县2021-2025年居民生活源废水及污染物产生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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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总人口(万人) |
城镇人口(万人) |
农村人口 (万人) |
城镇生活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 |
农村生活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 |
合计 |
|||||||||
|
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 万t/a |
COD t/a |
氨氮 t/a |
总磷 t/a |
农村生活 污水排放量 万t/a |
COD t/a |
氨氮 t/a |
总磷 t/a |
废水 排放量 t/a |
COD t/a |
氨氮 t/a |
总磷 t/a |
||||
|
2015 |
108.1 |
40.0 |
68.1 |
2044 |
10512 |
1314 |
166 |
1989 |
4076 |
994 |
109 |
4033 |
14588 |
2308 |
276 |
|
2016 |
107.8 |
41.1 |
66.7 |
2100 |
10801 |
1350 |
171 |
1948 |
3993 |
974 |
107 |
4048 |
14794 |
2324 |
278 |
|
2017 |
107.6 |
42.6 |
65.0 |
2177 |
11195 |
1399 |
177 |
1898 |
3891 |
949 |
104 |
4075 |
15086 |
2348 |
282 |
|
2018 |
107.7 |
44.1 |
63.6 |
2254 |
11589 |
1449 |
184 |
1857 |
3807 |
929 |
102 |
4111 |
15397 |
2377 |
286 |
|
2019 |
107.9 |
45.8 |
62.1 |
2340 |
12036 |
1505 |
191 |
1813 |
3717 |
907 |
100 |
4154 |
15754 |
2411 |
290 |
|
2020 |
107.8 |
46.9 |
60.9 |
2399 |
12337 |
1542 |
195 |
1778 |
3644 |
889 |
98 |
4176 |
15981 |
2431 |
293 |
|
2021 |
107.8 |
48.1 |
59.7 |
2457 |
12638 |
1580 |
200 |
1742 |
3572 |
871 |
96 |
4200 |
16210 |
2451 |
296 |
|
2022 |
107.8 |
49.2 |
58.5 |
2516 |
12939 |
1617 |
205 |
1709 |
3503 |
854 |
94 |
4225 |
16442 |
2472 |
299 |
|
2023 |
107.8 |
50.4 |
57.4 |
2574 |
13240 |
1655 |
210 |
1676 |
3436 |
838 |
92 |
4251 |
16676 |
2493 |
302 |
|
2024 |
107.8 |
51.5 |
56.3 |
2633 |
13541 |
1693 |
214 |
1643 |
3369 |
822 |
90 |
4276 |
16910 |
2514 |
305 |
|
2025 |
107.8 |
52.7 |
55.1 |
2691 |
13842 |
1730 |
219 |
1609 |
3299 |
805 |
89 |
4301 |
17141 |
2535 |
308 |
根据《中江县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全县出栏生猪86.1万头,比上年下降18.1%;出栏牛3.6万头,增长3.6%;出栏羊17万头,增长1.2%;出栏小家禽2236.6万只,增长18.3%。预设“十四五”全县畜禽养殖量年均增速为1%,预测到2025年末畜禽养殖量见下表。
表2-3 中江县“十四五”畜禽养殖量及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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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数量(以猪当量计)(万头) |
COD新增量(t/a) |
氨氮新增量(t/a) |
总磷新增量(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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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94.36 |
35470.7 |
7094.1 |
1702.6 |
|
2025年 |
204.29 |
37282.9 |
7456.6 |
1789.6 |
|
到2025年新增量 |
9.91 |
1808.6 |
361.7 |
86.8 |
参考《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推荐的源强系数法,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可参照如下经验系数估算:猪:COD50 g /头•天,氨氮10 g /头•天,总磷2.4 g /头•天,预计到2025年,全县由于畜禽养殖量增加带来的新增化学需氧量为1808.6t/a,新增氨氮排放量为361.7t/a,新增总磷排放量为86.8t/a。
4、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分析
综上,“十四五”期间,预测工业、居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共计COD 3426.4 t/a,NH3-N 504.7t/a,TP 106.9t/a。其中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对各项污染物的贡献最大,其次为生活源,其中畜禽养殖COD、氨氮和总磷的排放占比达52.8%、71.7%和80.9%。
表2-4 预测2025年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
污染源类别 |
COD |
NH3-N |
TP |
|||
|
新增量(t/a) |
占比 (%) |
新增量(t/a) |
占比 (%) |
新增量(t/a) |
占比 (%) |
|
|
工业源 |
457.9 |
13.4 |
38.97 |
7.7 |
5.47 |
5.1 |
|
生活源 |
1160 |
33.9 |
104 |
20.6 |
15 |
14.0 |
|
畜禽养殖 |
1808.6 |
52.8 |
361.7 |
71.7 |
86.8 |
80.9 |
|
合计 |
3426.5 |
100 |
504.7 |
100 |
107.3 |
100 |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根据中江县统计年鉴及人口规划预测,中江县2021-2025年总人口数基本不变,城镇人口数年均增长2.5%,因此本节主要预测城镇人口增长带来的机动车保有量及其污染物排放的增量。
小型载客车保有量的变化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人均收入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研究表明,机动车保有量随人均收入呈现S形曲线增长,增长速度增大到最高值后逐渐减小,最终趋向饱和态。本报告采用四川省的千人车辆拥有率与人均GDP的规律,根据城市人均GDP及人口计算得到四川省的机动车保有量。Gompterz函数如下式所示。
![]()
其中,i代表年份;Vi为第i年千人汽车拥有量,辆/1000人;V*为汽车千人拥有量饱和值,辆/1000人;EFi为人均GDP,元/人;α和β为确定曲线形状的参数。根据前期对除成都市外的四川省千人小型载客车拥有量的数据分析,该类别城市V*取中国的均值,为315辆/千人。预测结果如表所示。
不考虑机动车淘汰更新情况下,根据机动车保有量、排放因子,计算2021-2025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2025年中江县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1。2025年中江县机动车排放的SO2、NOx、CO、HC、NH3分别为36t、99t、2077t、271t、94t。相比于2020年的排放量分别增加12.7%、7.7%、5.4%、9.9%、12.7%。
表2-5 中江县2021-2025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
时间(年) |
人均GDP(元) |
机动车保有量(辆) |
CO(t/a) |
NOX(t/a) |
SO2(t/a) |
NH3(t/a) |
HC(t/a) |
|
2016 |
23426 |
148494 |
1818 |
80 |
27 |
69 |
214 |
|
2017 |
28528 |
150116 |
1837 |
81 |
27 |
70 |
216 |
|
2018 |
31026 |
172057 |
1940 |
89 |
31 |
81 |
240 |
|
2019 |
33707 |
170318 |
1932 |
88 |
31 |
80 |
238 |
|
2020 |
36201 |
178496 |
1970 |
91 |
32 |
84 |
247 |
|
2021 |
37472 |
189528 |
2022 |
95 |
34 |
89 |
259 |
|
2022 |
38604 |
193921 |
2042 |
97 |
35 |
91 |
263 |
|
2023 |
39450 |
197138 |
2057 |
98 |
35 |
92 |
267 |
|
2024 |
40081 |
199497 |
2069 |
99 |
36 |
93 |
269 |
|
2025 |
40549 |
201230 |
2077 |
99 |
36 |
94 |
271 |
三、环境保护目标与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谱写中江县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为建设幸福美丽中江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战略定力,稳中求进。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战略定力,坚持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不动摇,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不动摇,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不动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质量核心,强化协同。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实现系统保护、综合施策、分类治理、协同增效。
科学精准、依法治理。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因时、因势、因事、因地推进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靶向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深化改革、社会共治。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改革举措,加快构建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以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共涉及30个乡镇(4个乡、26个镇),共包含436个村、86个社区,幅员面积2200平方公里,总人口136.74万人。
表3-1 中江县乡镇、村(社区)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乡镇 |
村(个) |
社区(个) |
|
1 |
凯江镇 |
8 |
21 |
|
2 |
东北镇 |
18 |
1 |
|
3 |
回龙镇 |
16 |
2 |
|
4 |
通济镇 |
10 |
1 |
|
5 |
永太镇 |
22 |
3 |
|
6 |
黄鹿镇 |
16 |
2 |
|
7 |
南华镇 |
18 |
10 |
|
8 |
集凤镇 |
21 |
3 |
|
9 |
富兴镇 |
17 |
3 |
|
10 |
辑庆镇 |
21 |
5 |
|
11 |
兴隆镇 |
26 |
4 |
|
12 |
龙台镇 |
28 |
4 |
|
13 |
永安镇 |
11 |
2 |
|
14 |
永兴镇 |
13 |
2 |
|
15 |
玉兴镇 |
9 |
1 |
|
16 |
柏树乡 |
11 |
2 |
|
17 |
白果乡 |
9 |
1 |
|
18 |
继光镇 |
15 |
2 |
|
19 |
悦来镇 |
10 |
2 |
|
20 |
广福镇 |
12 |
2 |
|
21 |
通山乡 |
8 |
1 |
|
22 |
会龙镇 |
10 |
1 |
|
23 |
冯店镇 |
16 |
1 |
|
24 |
太安镇 |
10 |
1 |
|
25 |
积金镇 |
10 |
1 |
|
26 |
万福镇 |
9 |
1 |
|
27 |
普兴镇 |
9 |
1 |
|
28 |
联合镇 |
15 |
2 |
|
29 |
仓山镇 |
30 |
3 |
|
30 |
永丰乡 |
8 |
1 |
|
合计 |
436 |
86 |
|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展望年为2035年。
(五)目标指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有序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恢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环境应急体系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能力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阶段性目标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阶段性目标如下: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维持二级标准不降低,凯江、郪江和清溪河三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5%、92%以上;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生态安全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改,自然生态系统功能有效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美丽中江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发展,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绘就“新时代美丽中江”新蓝图。空间开发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能较好地适应气候变化;大气、水、土壤、声环境质量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基本完善监管体系,生态制度更加系统完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3、规划指标
根据国家、四川省、德阳市及中江县相关政策、规划具体要求,结合中江县实际情况,从环境质量改善、污染治理水平、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质量5个方面共设置26项规划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5个、预期性指标1个,详见表。
|
专栏2中江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指标体系 |
||||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
|
环境质量改善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93.2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
28.6 |
约束性 |
||
|
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0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
污染治理水平 |
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
/ |
95 |
约束性 |
|
|
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 |
52.8 |
85 |
预期性 |
|
|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得到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 |
21.9(较2016年)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
氨氮排放量减少(%) |
76.9(较2016年) |
约束性 |
||
|
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 |
47.6(较2015年) |
约束性 |
||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 |
|
约束性 |
||
|
气候变化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年均)(%) |
0 |
约束性 |
||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
约束性 |
||
|
环境风险防控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约束性 |
||
|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生态保护质量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QI)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森林覆盖率(%) |
29.35 |
29.41 |
约束性 |
|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改 |
约束性 |
|
四、坚持创新引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以“生产-流通-消费”三端协同,构建绿色空间格局,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资源利用方式绿色化、现代流通体系绿色化、城乡发展绿色化、生活方式绿色化,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打造新时代美丽中江。
(一)优化国土空间发展布局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结合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和德阳市对中江县的功能定位,整体谋划新时代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基础上,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加快编制完成中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做好过渡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等现有空间规划衔接,实施“一主一副三区多点”的发展布局,推动形成主城区引领带动、副中心突破崛起、功能区支撑有力、中心镇多点共兴、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发展格局。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结合区域社会经济特征、发展战略定位、突出环境问题等因素,认真落实德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依托龙泉山森林资源涵养的生态基础,加快构建中江县生态空间布局,包括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生态敏感脆弱区布局、生态防护隔离区布局,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坚持“融山、秀水、靓城”,尊重自然空间基底,利用凯江、东江、西江,改造提升“三江六岸”景观,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构建以凯江和郪江及其支流为主的两条生态廊道,加大两江流域水源涵养,健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加快推进城市通风廊道构建,有效提升城市空气流通能力、缓解城市热岛、改善人体舒适度、降低建筑物能耗。积极开展凯州新城与城区生态隔离带建设,有效缓解凯州新城对城区的生态压力。有效保护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农业公园等生态斑块。落实生态红线管护要求,生态红线区域按照禁止开发区进行管控,不新增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对红线区域环境质量、生态功能、资源利用等采取最严格管控措施,确保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用地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推进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有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
高效利用生产空间。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围绕建设“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注重国土空间潜力挖掘,实现集约发展。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布局各区域的主导产业。推进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着力将凯州新城打造成成渝走廊新支点、成德同城新通道、德阳经济新极核,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度高、专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提供农产品的国土空间应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各乡(镇)优势,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做优做强优质粮油、现代畜牧业两个基础产业和道地中药材、优质蚕桑两个特色产业,构建2+2特色产业体系,打造“东畜西药、南桑北粮,全域农旅、美丽乡村”产业格局。提供服务业产品的国土空间聚焦优质高效农业、新型低碳工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生态+休闲旅游”、“生态+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现代绿色有机循环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管控,提升土地经济产出能力,打造集约、高效、生态的产业功能区。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城镇生活空间以舒适宜居为目标,把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作为城镇化地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通过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质量,提升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产城融合,实现居住、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用地的规模适度、结构均衡、布局合理,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镇生活空间综合体。乡村生活空间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合理确定村庄居民点宅基地控制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构建“一湖三区”的布局,建设乡村生活服务圈,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构建镇镇共享、镇村共享、村村共享的配套设施。
(二)严格环境准入管控
落实环境准入管控。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德阳市“三线一单”》对中江县的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产业准入要求,充分发挥“三线一单”优化规划目标定位、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开发规模和结构的作用,全面推进中江县优先保护类、重点管控类、一般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地。加强对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凯州新城等园区工业企业的管理,严格按园区产业定位、规划环评要求严把工业企业入驻关,严格限制重污染、高耗能产业发展,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加强高风险区域产业的管控。
强化环评源头管控。流域开发利用规划、产业规划等有关专项规划应对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或在规划中设置环境影响篇章及保护措施。加强城镇化、能源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布局。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能,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做到环评审批不违法、项目管理不污染、新批项目没隐患,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三)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加快淘汰落后产业。严格实行产能置换,重点开展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针对过剩、淘汰落后产业,开展差别化环境管理,对其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提出最严格的管控要求,倒逼竞争乏力产能退出。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进一步深化“腾笼换鸟”,拉网式排查“散乱污”企业,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抢抓新一轮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推动产业结构向协调、优化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模式向内涵集约、质量效益型转变。强化环保、能耗等标准约束,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并防止转移。推动粮油、畜禽屠宰及肉制品、果蔬(菌类)、中药材、蚕桑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抓好重点工业领域、建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推动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的开展。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有序开展低碳示范工程,制定低碳产品推广目录,在高能耗、高排放的工业领域实行温室气体控排示范工程。推进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工程,鼓励企业绿色化、低碳化改造,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排放。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鼓励建设园区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显著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加快循环发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进企业循环化生产、产业循环化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探索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积极推广“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在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通过税费减免,技改补贴等措施,在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依靠创新驱动,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发挥循环产业园的作用,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实施节能改造工程,推进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石油节约替代和能量系统优化,加快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分批分行业指导重点企业开展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开展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行业专项整治,落实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差别化配置和价格政策。
构建绿色生态农业。根据区域环境承载力,科学统筹农牧规模及布局,构建绿色、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投入方式和循环体系。推进农业产业链接循环化,以“特色乡镇+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围绕“双圈层”产业环线,串点成线、连线成环,围绕粮油、生猪2大主导产业,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蚕桑5大优势特色产业建设现代农业园区。联合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生物肥料替代化肥,推广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秸秆“五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四)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升级
提高水资源节约水平。建立健全中江县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实行年度用水计划管理和严格取水许可管控。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方,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严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循环利用率要求,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达到行业用水先进水平,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的要求。建立健全用水效率评估体系,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作物种植结构,建立农业节水体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节水灌溉新型技术。加强城镇节水,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控制中江县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把控重点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整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以德阳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为依据,按照《德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综合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鼓励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风险管控措施,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五)建设现代清洁能源体系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能源革命,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扩大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统筹推进电力、燃气、热力、供冷等一体化集成互补、梯级利用。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动电力、油气体制改革,创新清洁能源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清洁能源市场体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重点依托工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产业园区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推进“阳光校园”等工程。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新能源开发,积极探索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风光互补、智能微网等多种开发模式,打造清洁高效的能源利用体系,降低燃煤发电比例,减少环境污染。推进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应用,稳步推进LNG加注站建设。
提升传统能源利用水平。促进煤炭清洁利用,推广使用洁净煤。减少煤炭分散燃烧,提高煤炭集中利用程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节能技术的进步及推广使用,稳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制度,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推动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将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推进绿色交通发展。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和运力结构,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占比。加快淘汰污染重、能耗高、效率低的老旧车辆,提升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推广绿色环保技术,沥青路面温拌技术、冷再生技术,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再生技术,旧水泥路面原位碎石化利用及加铺技术。
(六)推进城乡发展绿色转型
推进绿色城镇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缓解中心城市环境压力,推动城镇群建设向资源集约与高效利用方向转变。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控制工业、交通、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深入实施湿地公园、绿道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逐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不断提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倡导工业固废高效资源化利用。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以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整体理念,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地乡村振兴战略。
打造宁静生活环境。统筹城镇现状与长期规划发展,强化环境准入,合理控制道路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适时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体制,消除多头管理现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噪声治理措施,鼓励应用降噪新技术。加强施工噪声监测和监管加强夜间施工管理,推进交通干线噪声治理工程。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并加强后期监管。
(七)推进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完善绿色消费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营造公平竞争的绿色产品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绿色采购,建立绿色供应链系统。完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提升绿色产品标识公众认可度。大力推广绿色消费理念,普及宣传绿色消费、绿色产品,电商、快递等服务消费新兴领域加强绿色包装、绿色配送、绿色回收等绿色物流体系构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提倡勤俭节约的绿色生活理念,引导公众形成可持续的生活方式。推行光盘行动,鼓励餐厅使用可降解的打包盒,在餐厅、酒店、商店等限制一次性用具的使用。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及新能源汽车,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大力推广新建绿色建筑,鼓励购买节能、节水、节电的绿色家庭用具。抵制购买野生动物皮毛制成的衣服,禁止使用含有有毒物质的化学染料和面料,做到旧衣“零抛弃”等。规范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环保行为规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化资源回收意识,倡导个人和家庭养成资源回收利用习惯,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引导绿色低碳生活。
推进配套绿色生活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调整城区路网结构。构建方便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持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体验。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和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制定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差异化政策措施。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资源及运输枢纽资源,鼓励在交通枢纽设施建设中采用绿色建筑材料以及被动式节能环保技术,增加充电加气设施的配置,打造绿色交通枢纽。探索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废旧物品回收设施体系。主要公共场所普及节能型电器及节水型器具,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地夜间采用节能灯具照明。
五、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协同治理PM2.5和臭氧污染,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
深度治理工业炉窑。强化“三线一单”约束,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鼓励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强化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约束,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改造或关闭退出。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控制VOCs污染排放,完善VOCs“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从源头结构调整、污染深度治理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鼓励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支持VOCs含量低的装饰装修材料进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产品。深入推进“一厂一策”,提升企业VOCs综合治理水平,提高企业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探索先进VOCs综合治理技术,加快推进单一光氧催化治理企业升级改造。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等排放源管控力度。推广汽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喷涂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全面禁止建成区内露天喷涂。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逐步整合园区外企业,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污染防治升级改造。针对中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凯州新城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完善园区治气基础设施,强化园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立健全园区大气监测体系,提升园区大气环境管控水平。加强科技支撑,按照省市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精准定位污染源,为后期监督执法提供依据,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治污能力提供保障。
(二)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广节能降耗建筑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绿色施工水平。加快推行预拌砂浆,严禁在“禁现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或设置移动式搅拌站。
加强道路扬尘管控。以城乡道路为重点,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少裸土面积,防止扬尘污染。加强城郊重型车辆管理,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加大城区保洁作业力度,推进湿式机扫、道路洒水和喷雾降尘,不断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加强堆场扬尘管控。强化建筑垃圾堆场、弃土场、砂石场扬尘管控,应设置不低于堆场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覆盖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工业企业堆场管控,工业企业堆场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易产生扬尘的堆场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加强城镇生活源监管。进一步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禁燃区监督管理工作,禁燃区内拟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科学划定禁放区,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全面开展禁放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打击处理、禁放管控等各项工作,大力营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常态化巡查,严控露天熏制腊肉,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及时制止。坚决杜绝各类店外经营、占道摆卖祭祀用品等行为,及时劝阻民众不文明祭祀行为,加大对商家、市民文明祭祀宣传的力度。禁止在医院、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交通运输场站等公共场所内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
严控餐饮油烟污染。优化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禁止在非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场所。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实施定期清洗,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强化餐饮源污染排放监管,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县城餐饮油烟排污检查。开展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杂草及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各重点产业功能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和实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村规民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支持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广大农户和企业通过秸秆还田和秸秆作饲料、肥料、基料、燃料、原料等方式开展综合利用。
(三)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结合城区规划,修订完善禁行区方案。加大在用车检测和监管力度,优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三级联网,探索建设机动车排放遥感监测系统并实现联网,重点治理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车辆。加快淘汰报废老旧车辆,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依法报废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综合运用现场抽检等手段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为重点,加大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尾气排放监督抽检力度。优化运输结构,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车用燃油标准升级。到2025年,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监管力度,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鼓励生产、销售、优先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管理台账建立,持续推进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禁止使用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内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推动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车用油品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油品质量控制制度,全面保障油品质量。严格实施新车国六排放标准,未达标的不得注册登记,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推进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积极推动成品油储油库进行油气回收改造。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发现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实施重罚。
(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突出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和联防联控,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合作,协力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控。严格落实砖瓦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强化与气象部门的会商分析,及时响应并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成效后评估,对县政府的预警发布情况、预警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相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
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以夏季和秋冬季为重点控制时段,更新优化VOCs和NOx排放清单,制定NOx与VOCs协同减排计划,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协同管控,推动PM2.5和臭氧协同达标。提升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全面推行差异化减排,鼓励错时生产、错季作业,监督错峰生产落到实处。
(五)促进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
启动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按照《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德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20年)》要求,清查中江县各类工业企业,识别主要排放源,分析各行业领域排放现状和趋势,逐步推进清单常态化编制,加快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科学性、规范性、常态化。积极支持、鼓励重点行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逐步推进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清单,逐步实施控制甲烷排放专项行动。实施天然气(页岩气)全过程管控。严格控制硝酸产能,从源头减少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工业生产过程含氟气体排放,加强氢氟碳化物排放管理,推广电解铝生产过程全氟碳化物减排技术,加强电力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甲烷排放控制及回收利用。
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机制,深化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和管理,推动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面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开展重点用能单位清洁生产、节能监察、节能诊断和评价考核,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降低20%以上。交通领域制定实施以道路为重点的绿色低碳交通行动计划,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分别下降4%。
增强自然空间碳汇功能。依据全县自然条件、发展空间和资源禀赋差异性,构建林草碳汇发展空间格局。开展林草碳汇发展潜力评价,摸清全县林草碳汇资源本底,科学评价林草碳汇发展潜力,建立森林、草地、湿地等碳库动态数据库。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各级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强化森林资源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和林地用途管制、定额审批制度,及时查处破坏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强化森林碳汇能力,减少森林碳排放。加大对森林废弃物的开发利用和培育能源林资源,发展生物质能源,积极促进节能减排。加强竹林碳汇工程建设,科学推进中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草原、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开展林草碳汇发展潜力评价,探索建立森林、草地、湿地等碳库动态数据库,推动林草碳汇项目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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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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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继续实行“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年”策略,精准发力、严格管控,坚持一微克一微克抠,一小时一小时保,一个点一个点控,以“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为抓手,确保2025年中江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比例达到上级下达目标。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 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现有项目采用高效、成熟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实现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按逐步推进中江全域淘汰燃煤锅炉,鼓励实施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三)大气污染协同控制 持续更新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工作,聚焦夏季重点时段,针对化工、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监督,鼓励错峰生产、错季作业。 |
六、实施三水统筹,巩固碧水保卫战成效
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突出流域特色,“一河一策”精准施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段长巡河巡湖以及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为保障饮用水水质稳定,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强化优良水体保护,加强流域未达标水体治理,补齐污水设施建设短板,保障整治效果持续巩固,逐步实现“长制久清”。
(一)优化水资源节约利用
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坚持农业、工业、城市等各业节水并举,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管控体系,制定全县年度用水计划,指导、约束水资源的规划、调度及配置。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以骨干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建成石泉水库、鹰嘴岩水库,加快推进光明、金铃、石马等小型水库建设,实施中江县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优化各水库调配方案,提升丰水期水资源利用水平。到2025年,建立较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满足程度达到90%以上。
加强水功能区监测与考核。严格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的整合结果,按照水质目标要求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工作,开展水功能区达标整治试点示范,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发挥试点示范地区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对已划定水功能区的郪江、凯江开展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建设节水型社会。统筹推进工农牧业、城镇节水,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以农牧业节水为主攻方向,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因地制宜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推进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和合同节水管理,加强工业、城镇节水管理,提高工业重复用水利用率和中水回用水平。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加快机关、学校等各行业节水载体建设,凝聚社会惜水、节水共识。
(二)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
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成果。以“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重点,逐步实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建设规模化万人工程5处(仓山水厂改扩建工程、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黄鹿三水厂、双河口改扩建、石泉水厂);改造小型供水千人~万人工程31处;整治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千人以下工程50处。在已有基础上加快完善供水站及供水管网建设,提高供水能力,向周边村辐射供水;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构建智慧水务管控一体化平台,加大饮用水安全体系构建力度,新增净水装置、消毒设备、改善水处理设备;加强对水厂水源的安全保卫和规范管理,坚持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供水设施运行良好。到2025年,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85%。
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全面优化饮用水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从根本上保障饮用水水源水量、水质,增强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合理划定保护区范围,科学划定一批、合理调整一批、及时撤销一批,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符合饮用水要求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不适宜作为饮用水水源的实施综合整治,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设施,严肃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加强保护区内非点源整治力度。到2025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进一步提升。
提升水源地水质监管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科学制定水源地水质监测计划,按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检测频次要求落实监测工作,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装水源水质常规参数预警系统,乡镇水源地至少每半年监测一次。加快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水质预警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继续推进饮用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县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每季度公开一次,县级地下水及乡镇饮用水源信息公开每年不少于2次。
(三)继续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统筹考虑城镇规划发展规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实施建设水环境问题突出、基础设施薄弱的区域。持续提升全县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转负荷率,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启动猫儿嘴、经开区、兴隆、辑庆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实施中江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标扩容)项目,完成永安镇等16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扩容及龙台镇(龙安场镇)等21个撤并老场镇污水处理站提标建设项目。到2023年,县城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持续保持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平均达90毫克每升;力争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8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新改建县城排水管网32公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全面加强管网配套建设。持续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开展错接、混接污水管网改造,实施老城区、棚户区地下管网、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有序实施排水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实施县城排水管网排查及修复项目。推进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截污干管建设、城市再生水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加快实施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技术手段。重点实施中江县乡镇污水管网改造修复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县城及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到2023年底,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
强化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加强汛期和春节期间县城污水处理厂调控能力,探索建设污水快速处理设施和初期雨水调蓄池,强化超负荷运行和溢流等问题应急处置。重点实施汛期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防止河水倒灌造成破坏。建立专业运行维护管理和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加大非法污泥堆放点排查力度,杜绝污泥随意堆放,严格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四)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
确保园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治理设施的提质增效工作,加强工业园区企业废水集中处理,督促相关企业加快建成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中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凯州新城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和正常运行,确保工业园区废水收集处理率100%。配套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工业园区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监管力度,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污水管网,严查偷排漏排问题。
推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加大机械电子、建材家具、涂料制造、食品加工、医药等行业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全面落实相关企业的防渗、防风、防洪措施,建设规范的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渗滤液收集池和应急污水处理系统并推进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加快推进建材家具、食品加工、机械电子、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改造,降低单位产值的耗水量,确保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率,推动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指导纺织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收利用,确保工艺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企业,暂停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
(五)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全面持续推行河长制。建立河长负责、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的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完善河长会议制度,制定和审议河长制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上下协同作业,同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落实河长制工作。县级河长办、县目标办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河一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建立完善生态流量监管体系,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大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实现水资源智能管理、防汛预警调度、水工建筑智能调度等“智慧水利一张图”,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把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合理配置水资源,科学制定河流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采取限制取水、加大水量下泄等措施,确保达到生态流量要求。按照《中江县涪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控制断面流量保障方案》,凯江湖水库最小下泄流量应达到2.56m3/s,象山水文站最小下泄流量应达到1.73m3/s,保证率需达到75%。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确定生态流量预警等级和预警阈值,针对不同预警等级制定应急预案。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专项行动,完善相关行业手续,编制“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方案并按要求安装下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控监测设备。
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加强河道岸线保护,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查处河湖沿线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行为。以凯江、郪江等重要河流及湖库为重点,沿河建设岸线生态缓冲带,有效拦截面源污染、围堤护岸,通过打造生态林带、农田防护带、堤坝绿化等措施促进水质改善和流域生态系统的恢复。清理整治与生态缓冲带主导功能不相符的生产、生活活动。
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排污口排查,按照“查、测、溯、治”的要求,以县城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开展河湖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登记、审批工作。设置入河排污口分区管控,确定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区域、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区域范围,并分类确定限制区内入河排污口管控要求。全面加强郪江和凯江排污口监管和整治,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制定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限要求,统一规范排污口设置。到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
开展重点河流内源治理。摸排重点河流底泥污染状况,采取多种方式协同治理底泥污染。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疏浚方案,确定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积极利用生态清淤方式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妥善解决底泥运输和处置问题,防止二次污染。采取原位治理修复技术等新技术将沉积物污染逐步吸收、降解或固定化、稳定化,逐步消除沉积物对上覆水体的污染。
积极恢复水生生物群落。加强鱼类栖息地等重要河段保护与修复,完善水生植被生态系统。根据全县各流域实际情况与特点,以改善江湖连通、恢复鱼类洄游通道为重点,重建、改善被阻隔湖泊的江湖联系。通过种植马来眼子菜、苦草等沉水植物,改善和修复水生物生境。采取不同季节的沉水植物优势种群交叉演替,有效降低氮磷营养循环速度,控制浮游植物过度增长,形成适宜于高等水生生物生存的环境。
(六)精准治污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推进一河一策方案落实。立足不同区域、不同流域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分类指导、因河施策、因地制宜的要求,制定一河(湖)一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主要内容、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调研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河湖现状,细化实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结合实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保护措施。
加强良好水体水生态保护和治理。针对凯江、郪江、清溪河强化优良水体保护、水生态恢复和界河管理体制机制,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对河流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维持流域自然生态环境现状,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上游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推进水质不稳定水体水生态修复。针对部分小流域污染防治欠账问题明显和水环境风险压力的河段,系统推进综合治理工程,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加强农业污染源头控制,大力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
针对负荷较重水体开展综合治理。对重点小流域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对区域工业废水进行深度治理,对治理难度较大流域精准实测,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新建或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固小流域治理成效。结合公园城市、绿道等建设沿河生态走廊,开展内源治理、生态河滨带、隔离带建设、岸线整治、入河湿地、调蓄设施等建设,构建城市水环境良性生态循环系统。
开展湖库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聚焦不达标湖库,以河湖缓冲带及水域生态保护修复、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为重点,谋划并实施一批重大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一步严格控制湖库周边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排污口,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湖库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严防湖库型水源地内源污染。
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技术路线,推行“厂-网-河(湖)”一体化运维。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防止污水直排下河。有序推进乡镇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因脏乱差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加强已完成整治水体的日常监管,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维,保障整治效果持续巩固,逐步实现“长制久清”。到2022年6月,全县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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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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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河、渠、堰、溪、沟等水网为重点,加快推进中江仓山河、小东河等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德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要求,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短板。 强化推进黑臭水体防治。做好黑臭水体排查,落实“河长制”巡查任务,推进城区污水直排口治理,消除黑臭水体隐患。积极排查乡镇和农村黑臭水体,推进乡镇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定期对重点沟渠两岸及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定期对沟渠进行清淤,不断提升水体水质。 构建河湖生态廊道,明确重点管控范围。在凯江、郪江、清溪河两侧开展生态修复,控制河流沿岸农业面源污染,严禁布局化工等污染性产业,提升河流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区域重要河流生态廊道。 建设河湖生态屏障,恢复流域生态系统。科学划定湖滨带、河岸生态缓冲带、自然岸线;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沿凯江、郪江、清溪河两侧建设生态缓冲带,在田间引水渠两侧建农田防护带,推进堤坝周边绿化,促进绿色水系断带合龙、改造更新,打造重要护坡生态林带;构建河道安全屏障和生物净化工程等措施,有效拦截城市径流、农田径流等面源污染,促进水质改善和流域生态系统的恢复。 |
(七)推进水安全风险防范
加强流域、区域水环境风险防范。做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水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定期开展凯江、郪江等重点河流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排查,加强流域上下游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共同防范区域水污染风险。强化对沿江、沿河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等污染源排放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依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
强化水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提升测管协同应急监管能力。依托河(湖)长网络监管体系、重要监管网点和网格监管员,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推进建立生态环境监控、监察、监测、监管全方位联动的立体化协同作战体系。执法人员与监测人员“双随机”抽查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测管协同,提升精准打击违法行为能力。完善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应急专家、应急监测等能力建设,强化流域风险联防联控,开展跨地区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演练,推动水环境风险响应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七、加强安全利用,坚持打好净土保卫战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有序开展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和修复,严格防控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大力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健全土壤环境管理体系
以农用地、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开发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为重点,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健全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土壤环境管理制度。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
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等结果,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统筹运用土地开发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相关政策,深入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推动耕地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效益提升、生态功能改善。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深入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市下达的目标数。
持续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中江县主要作物品种、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若有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要严格用途管制,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实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地块修复后,监测评估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相应要求,方可种植食用农产品。
严格把控化肥农药用量。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化肥,大力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补充土壤缺少的养分,避免盲目施肥。施肥时采取深耕、深施,结合节水灌溉技术,减少肥料流失。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积极推广微生物肥料,推广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等。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农药,在生产中积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宣传和教育,帮助农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加大农业环保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化肥、农药减量控害投入的力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财政扶持专项资金投入,加快化肥、农药综合整治。加快建立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的监测体系,加强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管理,实施农业生产全过程管理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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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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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污染耕地污染成因分析。初步确定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方法及试点地区耕地土壤污染源,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农产品安全。启动中江县重金属高背景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分析重金属污染时空变化规律,探讨污染热点,形成中江县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点防控区域,精准预防耕地污染问题。 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工作。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 |
(三)防范建设用地环境风险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要求的,方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的不得进入用地程序。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施一批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重点工程。
(四)强化典型土壤污染源治理与监管
加强工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对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排查,依法严查向渗坑渗井等非法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准入管理,重点防控区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加强“三废”治理,严格执行排放标准,防治农田的污水灌溉和污泥施用。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提升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化水平,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电子废物、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利用。严格控制饲料中砷、铜、锌等添加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场所要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严禁施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页岩气开采过程中,严防钻井液泄漏。加油站(点)地下油罐一律使用双层油罐,现有单层改造为双层或完成防渗池建设。
(五)强化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机制,提升改造现有垃圾压缩中转站,提高密闭、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和污水等处理水平。根据城镇化进程需要及时添置垃圾桶、垃圾车、垃圾房等收储设施,强化环卫队伍建设,确保持续具有与需求相匹配的清运能力,实施密闭化收运,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争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加强分类投放行为的引导监督。到2025年,全县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加快推进中江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和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到2025年,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可达1100吨。
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提高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合理布局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等分类处理设施。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体系,提高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置水平。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集中堆肥等资源化利用,建设有机肥料加工厂。倡导种养平衡,采取“干清粪+储粪池+沼气池+沼液池+干粪堆放场+消纳土地”的治理方式,实现种养平衡。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推行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积极推动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安装固液分离、油水分离装置。规范餐厨垃圾收运行为,规范配置餐厨垃圾固液收运装备,合理布局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落实餐厨垃圾渗滤液的安全处置工作。
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持证经营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医疗)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擅自弃置、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督促加油站、汽修等涉危废单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采取环境污染防范措施。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指导从事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确保全县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制度,确保全县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处理和管理,建立全封闭的分类收集、安全暂存系统。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制订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处置监管,提升疫情应急应对能力。
(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德阳市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查明地下水污染分布和状况。配合市级做好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工业集聚区、垃圾填埋场等周边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工作。
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区域与场地污染协同防治。针对城镇污水管网渗漏情况,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减少管网渗漏。强化土壤、地下水协同,避免在土壤渗透性强、地下水位高、地下水露头区进行再生水灌溉,降低农业面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强化再生水灌溉水质管理,持续推进垃圾填埋场等区域的防渗改造。
八、打好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将农村污染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以有效的乡村治理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一)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编制并印发的《四川省中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因地制宜实行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对靠近城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农户并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处理;针对农村集中居住的聚居点,则配套建设规模为5m3/d-20m3/d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地理地势条件较差,居民居住较为分散的农村居民,通过无动力或微动力技术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实现资源化利用。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流域、水库及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的农村散居点应优先处理。到2025年,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科学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构建统一完整、运转顺畅、闭环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新添置垃圾转运车33辆,垃圾收集桶21440个。加快建立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统一转运、县处理”收集处置体系,探索具有中江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方法,鼓励采取农户初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以“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为基本类型,推广易腐垃圾集中堆肥技术。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充分利用农村小卖部、小商超等点位,设置可回收物收集点,完善有价资源回收体系。到2025年,全县9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下,采取集中治理与单户治理相结合的改厕模式,形成切实可行的改厕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粪污综合处理,建立厕所粪污贮存、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行粪污还田。加快补齐资金缺口,推动行政村乡村公共厕所配套建设,加强改厕的运营维护。
(二)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依规科学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优化产业布局,避免盲目跟风建设。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规划调整后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并防止出现复养现象。重点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无害化处理后再资源化利用,完善推广工业处理、生态养殖和生物发酵床养殖等模式。加大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推行力度,遵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的要求,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和畜禽粪便贮存、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遵循“种养结合,就地消纳,生态环保”的原则,按照《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规定,以亩定产合理规划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粪污消纳用地配套,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配套建设有机肥场,积极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探索“零排放”生态养殖模式,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恶臭气体净化处理,宜采用生物吸附和生物过滤等除臭技术进行集中处理,确保排放气体符合国家或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加强圈舍通风、建设绿化隔离带、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措施,减少畜禽养殖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合作,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宣传、监督和执法工作。规范高低位池等工厂化设施水产养殖。有序推进水库发展大水面生态增殖渔业。加强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大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根据养殖池塘规模和地理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鱼菜共生、地排水、生态沟渠、多级沉淀、资源化利用等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构建稻渔共作轮作系统,实现水稻稳产、水产品新增、经济效益提高、农药化肥施用量显著减少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严禁拦河养殖、禁止网箱养殖,严禁投放化肥、人畜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产养殖。探索建立水产养殖在线监测体系,深入开展水产养殖用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行为,着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提升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能力,实现水产养殖绿色健康高质高效发展。
(三)有效控制种植业污染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肥施药机械,深入推广科学施肥用药技术,持续保持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大力推广使用厚度0.01mm以上地膜及可降解地膜,组织种植户开展地膜残留捡拾,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县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强农田退水污染治理,到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充分利用农村地区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围绕全省“川字号”特色产业发展导向和全市“双圈层”产业大环线,深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做优做强优质粮油、现代畜牧业两个基础产业和道地中药材、优质蚕桑两个特色产业,构建2+2特色产业体系。力争到2025年,实现“2个百万(百万亩粮油、百万头生猪),2个20万(20万亩道地药材、优质蚕桑),1个千万(2000万只家禽),1个50万(50万亩经作)”。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坚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大力推进粮油、畜禽屠宰及肉制品、果蔬(菌类)、中药材、蚕桑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有效推进鱼米之乡创建,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创意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加快农业“接二连三”全产业链发展,促进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九、强化风险防控,牢守环境安全底线
以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为抓手,构建完善的生态安全体系,严格管控化学品、核与辐射重点领域,强化流域、区域、行业、园区、企业五个层面的风险管控,逐步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应急联动能力、应急储备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四项应急体系建设,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生态和社会环境危险因素,切实保证生态环境安全。
(一)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预警机制。结合中江县城市发展规划、中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凯州新城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规划,对区域流域环境容量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污染物削减方案,确保空气质量、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落实区域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以环境应急队伍、物资装备、预案管理为基础,围绕风险应对措施、信息发布以及统一的预警划分标准,建立完整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车辆跟踪监控,加快建立企业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控预警体系,加强水源地监控预警能力建设,以及凯江、郪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预警体系和预警机制建设。助力解决重点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流域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等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开展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分析交通运输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空间分布特征、污染物、诱因、污染途径及影响。
加强行业、园区、企业风险防范管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行业,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落实相关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强化园区风险管控,开展园区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工作。
(二)提升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协调解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以重点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较集中的区域为核心,建立健全环保、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等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建的综合救援应急体系。加快环境应急预警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夯实基层救援力量、有序发展社会救援队伍、发展专业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以重点企业、园区为对象,开展联合演练、培训等工作。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技术性指导,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督促企业按行业分年度完善企业备案、提升预案质量、加大企业应急演练频次。
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结合辖区内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掌握常用应急处置物资储备信息,形成应急处置物资持续应急供应能力。
(三)提高化学品管理和处置水平
加强化学品环境监管。优化调整中江县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严格化学品集中区风险管控。建设危险化学品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实施统一规范包装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监督企业落实转移报告、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年度监测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完善安监、消防、交通、环保等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协调联动、隐患排查机制和“县-园区-企业”三级环境管理体系。
加强新污染物风险管控。进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加强新污染物质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新污染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对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石化、涂料等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控制。
(四)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辐射许可证申报、延续、变更登记及日常监管工作,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防止辐射污染。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与辐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确保辐射安全。提高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的安全收贮、处置能力。
十、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强化环境噪声监管
以防治噪声污染为核心,推进重点区域噪声防治,落实中江县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优化调整监测网络,强化源头控制措施,有效防控噪声污染,为广大人民营造一个宁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一)完善噪声敏感区保护制度。
统筹城镇现状与长期规划发展,强化环境准入,合理控制道路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适时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大敏感区声环境质量改善力度。优化交通、建设项目规划布局,严格审批,强化噪声污染源头控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娱乐场所、道路交通等噪声源进行全面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加大噪声治理力度,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推进城镇人居声环境质量改善示范工程,建设宁静社区、宁静城镇。
(二)加强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进中江县工地智慧管控项目建设,安装可移动式监控、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督监管。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序,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减少拆除和重建时周边居民暴露在施工噪声影响下的时间和强度。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加大对夜间施工工地的巡查力度,严格对照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检查降噪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连续噪声超标排放的施工单位进行查处。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在中江县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以车流量较大、周边居民投诉较多的道路为重点,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站,设置噪声显示屏进行公布,推进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区域治理工程,持续开展低噪声路面改造。在全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强交通噪声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深夜鸣笛等噪声扰民行为。
强化工业噪声综合防控。严格执行德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建设项目准入要求,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厉打击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及时掌握污染源噪声排放情况,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加强控制汽车美容、金属切割、木材加工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实施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推动物业单位参与声环境管理。提高声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将声环境质量达标考评纳入中江县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督导重点部门加强声环境管理与治理。
(三)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与管理
加强重点噪声源监管。确定本地区建筑施工、交通、工业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形成中江县重点噪声源排放名单。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
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严格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将高噪声的工艺设备纳入淘汰目录。探索建立设施噪声标牌制度,明确标识相关产品噪声排放水平及符合的相应标准。
积极解决噪声扰民。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理,畅通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力争做到噪声信访投诉100%处理。探索建立多部门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建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防止噪声污染引发群体事件。
十一、统筹山水林田湖,促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监管能力。
(一)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依据“三线一单”成果,严格落实红线管控要求。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按照优化、重点、限制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落实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构建更加清晰的城镇、农业和生态三类空间。控制生产用地增加幅度,对土地用途进行严格管制,整合现有生产空间;保障生活用地,提升生活空间品质;保障生态用地,逐步扩大生态空间,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
深入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巩固提升退耕还林成果,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中幼林抚育、柏木林改造、水源涵养林,建设区域森林生态体系。加强境内河(湖)、水系森林保护,推进重点工程造林,着力打造以凯江、郪江为骨架,其他支流、湖库、渠系为支撑的水系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完善县城和重点镇绿地系统,对境内裸露土地、矿区废弃地实行全面绿化,全方位打造大地景观。到2025 年,全县森林覆盖率提升到29.41%。
加强森林保护监管。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县、乡镇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管护国有林0.51万亩和名木古树796棵。强化林木、林地资源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和林地用途管制在、定额审批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适时开展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合法经营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各乡镇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管控好野外火源,及时处置森林火情。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监测、预报、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稳步推进城市绿化。加快推进城市景观体系建设,利用凯江、东江、西江,改造提升“三江六岸”景观,建设七里坝湿地公园、猫儿嘴湿地公园,打造滨江绿化景观。依托城区22座小山丘天然点缀的独特优势,注入中江历史文化元素与底蕴,打造“宜居宜业公园城市”。实施引水入城、绿色覆城、园林布城“三大”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城市绿道。大力实施净化、绿化、序化、美化、亮化“五化工程”,规划建设一批林荫道路、林荫小区、林荫步道和骑行道。积极开展公园城市试点,全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积极开展乡村绿化。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继续按照“多栽树、多栽竹”大规模绿化中江行动的思路,加强乡村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建设。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培育高效用材林、特色经济林,发展竹藤花卉及林下经济。
(三)加强河湖湿地管理保护
有序推进河湖管理。全面推进中小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实施凯江、郪江、清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柳林沟治理等项目,实现“水清、畅流、岸绿”目标,坚决守住河流健康生命线。全面抓好龙家咀水闸、鹰咀岩水库、通江水库等城镇重点河段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和巡河、护河、保洁员三支队伍联动,构建“河长+部门+管理单位+社会”的共管机制。
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开展退养还滩、生态补水,努力增加湿地面积,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科学处理湿地保护与开发,积极开发湿地产品、湿地生态旅游。
(四)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开展天然水域鱼类资源增殖放流。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管理,防范物种资源丧失,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监管,禁食野生动物,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到2025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大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与修复
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保护修复。以凯江、郪江为重点,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系统。建设巴蜀生态走廊湿地连绵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打造立体湿地生态空间与人居环境优化协同共生典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退耕还林成效,加大中幼龄林抚育力度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实施生态退化区建设与修复。
积极开展成德眉资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建立成德眉资自然保护地“一张图”,坚持人工治理和自然恢复相结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抓好跨界河段重点流域治理保护。开展重点流域交叉联合执法行动,签订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承诺协议,推进跨境河流水质补偿管理制度。按照“下游主动协调上游、左岸右岸共同推进”原则,与绵阳市联合开展凯江流域上游治理保护,与绵阳市、遂宁市加强郪江流域治理保护。积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明晰管理责任,共同负责污染源专项排查和整治,建立流域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事件协商处置、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协同等机制。开展跨界河段水质联合监测,协同开展专项治理。到2025年,区域跨界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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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中江县跨区域水体治理保护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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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水体 |
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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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江 |
与绵阳市三台县建立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及联合检查机制,共同推进监管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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郪江 |
与遂宁市大英县联合建立集中巡河和交叉巡河机制,联合开展郪江流域环境联合执法。 |
(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强化各类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加强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等监督,推动提升生态保护及修复成效。建设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确保日常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充分发挥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职能。重点针对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进行执法检查。
十二、建设七大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立足于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构建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体系,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建设,以改革创新的内生动力,将制度改革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将创新科技充分融入到生态环境工作中,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统筹协调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本地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全局性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处置重大生态环境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及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加强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需要的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机制。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内部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明确环保工作机构及责任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环保工作责任清单,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造成污染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并进行补偿赔偿。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要求,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切实履行环境风险防范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排查环境隐患,落实整改。积极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部门现场督查、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大力培育生态文化,把生态文明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使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促进环保科普教育工作群众化、经常化。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
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和环境决策机制,充分发挥“12345”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限制过度包装。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企业实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推广绿色建筑,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光盘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四)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夯实基础监测能力建设。“十四五”时期,国家对中江县新增清溪河碾子湾村国控水质监测断面,保留凯江西平、郪江象山国控水质监测断面和凯江七里坝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江县设置县内乡镇水质考核断面,确保凯江、郪江、清溪河等重要地表水水质监测全覆盖。推进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强化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和技术人员培训,补齐水、空气、土壤、生物多样性等监测能力短板。推进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向农村地区延伸,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所有用地类型全覆盖。以环境质量和污染源例行监测、执法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完善自动化监测、应急监测体系。建立入河排污口实时监控系统,实现监控监管信息共享。
推进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船艇)和现代化执法装备,推广无人机等智能监控技术手段的运用。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到2025年,实现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严惩超排漏排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
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党组(党委)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学习教育,提升干部理论素养。完善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制定生态环境系统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分门别类推进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党政干部业务能力。大力充实一线监测队伍,完善环境监测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制度,提高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培育多元化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建立制度化的生态环保财政投入预算保障机制,用好绿色低碳、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建立以奖代补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治理。推进节能环保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污水垃圾环境基础设施、城乡黑臭水体整治等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推动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阶梯型水价政策。
(六)建立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地方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健全企业信用建设。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七)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国家、省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环境准入标准、生态环境恢复标准。
加强财税支持。推行落实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的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中江县环境“预防+治理”污染治理长效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健全绿色信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十三、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为有效推进中江县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十四五”环境保护目标,保持优良环境质量,提升区域生态文明水平,拟定重点工程项目29个(详见附表),包括饮用水安全保障、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及水利环保基础设施、生态修复与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大类29小项重点工程,投资初步估算约113.0686亿元。
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以项目库的形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入库项目进行更新,补充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剔除不再符合储备范围或无法实施的项目,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监管,推进建立企业为主、社会积极参与、政府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表13-1中江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目投资估算
|
序号 |
领域 |
重点项目数量(个) |
投资估算(万元) |
|
1 |
饮用水安全保障 |
4 |
210514 |
|
2 |
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
10 |
300157 |
|
3 |
农业农村及水利环保基础设施 |
7 |
184392 |
|
4 |
生态修复与保护 |
4 |
406623 |
|
5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4 |
29000 |
|
合计 |
29 |
1130686 |
|
(一)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中江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指导全县生态环保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部门按照职责职能,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建立“统一监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领导分工,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
做好规划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结合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重大机遇及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等生态环境治理要求,加强相邻区县的沟通协作,制定相关政策,加大跨界流域污染治理的力度,积极推动空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改善合作,切实解决好跨区域污染和污染转移等问题。
(二)完善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推进激励和约束并举的制度创新,建立健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形成促进绿色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财税政策,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保护、绿色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进资源和环境保护税收费改革,对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征收消费税。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制定绿色信贷推广实施办法,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出台促进绿色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动环评管理和监督执法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环境治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着力做好规划环评体系建设,在发展规划的顶层设计中体现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实现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末端监管向前端规划转变,努力构建“功能分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环评管理机制,推动环评作用于战略实施的全过程。积极参与成德眉资同城化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定期共同研究决定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事项,通过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跨界环境污染纠纷、环境治理、污染源排查等重大问题。统一环境执法力度,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强化执法能力,探索建立环保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共同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区域行政执法信息、监测数据共享和互相监督。
(三)严格考核问责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要细化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及排污单位,明确项目完成时限,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定期调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加强中期评估与终期考核。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对照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价管理,在2023年中以及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四)加大资金投入
拓宽生态环保资金渠道。做好环保项目储备工作,积极申报上级资金补助项目,努力极争取国家、省级环保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发展改革加快项目审批,财政部门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提前谋划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划拨到位,优先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类项目。通过推行绿色信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绿色金融、市场融资等方式,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落实公共财政支持政策。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确保环保资金保持整体增长。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对资金的来源、申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资金使用效率及生态环境成效进行审核与检查。
(五)加强队伍建设
统筹考虑人才发展需求,制定生态环境人才战略资源规划。明确区域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方向,推动生态环境人才高质量发展。通过增补人员、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生态环境队伍业务水平。一是结合环保工作任务,增加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的人员编制,进一步增加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人员岗位,做到机构设置规范、人员编制到位,执法经费充足,执法装备齐全,职能运作顺畅。二是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培养,增加环保干部纵向交流、挂职锻炼机会,培养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环保队伍。三是加大对基层环保人员的执法装备、办公场地、实验室场地等配置经费支持力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六)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定期公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展,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挖掘一批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优秀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做好典型报道。
动员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加强领导干部、职能部门、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为中江生态环境工作献言献策;鼓励并引导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不断挖掘基层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环保热情;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分享的良性生态环境保护风尚。
附表
中江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年限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开工(预计) 日期 |
项目业主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 |
饮用水安全保障 |
210514 |
|
|
|
||
|
1 |
中江县北部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2021-2030 |
新建黄鹿水厂,近期供水规模30000m³/d,远期扩至60000m³/d、石泉水厂,供水规模10000m³/d。 |
84706 |
2021年11月 |
中江县水利局 |
中江县水利局 |
|
2 |
中江县西部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2026-2028 |
新建双河口水厂厂区、水处理设施、管网等、供水规模10万m³/d。 |
89688 |
2026年3月 |
中江县水利局 |
中江县水利局 |
|
3 |
中江县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 |
2021-2023 |
新建供水厂区一处,新建供水管网等。新建供水厂区一处,新建供水管网等,供水规模2.53万m³/d。 |
35120 |
2021年5月 |
中江响滩子供排水有限公司 |
中江县水利局 |
|
4 |
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 |
2021-2022 |
治理水体面积约25000平方米,治理区域铺设石墨烯光催化氧化网12500平方米。在治理区域与上游水体之间设置3道人工围挡长度约为410米。 |
1000 |
2021年1月 |
中江县仓山镇人民政府 |
德阳市中江生态环境局 |
|
二 |
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
30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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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江县再生水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 |
2022-2027 |
兴隆、辑庆污水处理厂分别扩容4000 m³/d、3000 m³/d并提标至再生水,猫儿咀污水处理厂扩容20000 m³/d、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20000 m³/d,以及配套污水管网、截污干管建设。 |
49157 |
2022年12月 |
凯州新城管委会 中江凯兴建材有限公司 |
中江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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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江县城市雨污水管网改造 |
2020-2025 |
改造污水管网17公里,雨水管网15.5公里及道路恢复。 |
40000 |
2021年10月 |
中江县住建局 |
中江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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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江县乡镇污水管网改造修复建设项目 |
2021-2025 |
新改建乡镇污水管网173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 |
28000 |
2021年6月 |
中江凯兴建材有限公司 |
中江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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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江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标扩容)项目 |
2022-2023 |
21个撤并老场镇提标升级,出水排放标准由《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一级标准提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16个厂站扩容,设计处理规模从2480吨/日扩容至5880吨/日。 |
3700 |
2022年3月 |
德阳市旌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中江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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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江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
2019-2021 |
(一)在全县范围分两批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建成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二)对全县56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治理,其中重点对堆体量在≥4000立方米的检验不合格的垃圾堆放点进行治理;(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四)城区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 |
11000 |
2019年12月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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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江县城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 |
2021-2024 |
一是在县城区及乡镇建设750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配套垃圾分类设施,同时提供相应的服务;二是在南华镇选址用地约40亩,其中32亩用于建设生活垃圾高效分拣中心,8亩用于建设园林垃圾处理中心;三是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含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四是配套垃圾收运及环卫设备购置。 |
73900 |
2021年6月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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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江县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24-2025 |
拟在仓山与广福一带择址,建成占地230亩,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的焚烧发电厂一座。 |
40000 |
2024年3月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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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光大(中江)垃圾发电项目 |
2021-2023 |
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购置安装垃圾发电设备,日处理垃圾500吨。 |
30000 |
2021年6月 |
光大城乡一体化(中江)公司 |
凯州新城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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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江县垃圾综合处理利用产业园 |
2022-`2025 |
在交通方便区域选址用地约150亩用于建设中江县垃圾综合处理利用产业园,同时配备相应服务。主要包括一是用于建设年处理40万吨建筑垃圾消纳场一座;二是建设大件垃圾分解中心一座,年处理规模约3万吨;三是中江县垃圾高效分拣及园林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日处理规模约50余吨,同时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应服务。 |
16000 |
2022年9月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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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江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营项目 |
2022-2023 |
在交通方便区域选址用地约30亩建成日处理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成,一期日处50吨,二期扩能至100吨),同时配备相应服务。 |
8400 |
2022年7月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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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农业农村及水利环保基础设施 |
184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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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江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 |
2020-2021 |
建设高标准农田5.4万亩。 |
16200 |
2020年4月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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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 |
2022-2025 |
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 |
45000 |
2022年1月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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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江县重点山洪沟柳林沟防洪治理工程 |
2022-2023 |
综合治理柳林沟10.2公里 |
1579 |
2022年3月 |
中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中江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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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江县凯江系统治理工程 |
2024-2030 |
通过新建堤防、新建生态护岸、修复已有老堤防、新设下河梯步、新设穿堤涵洞、新设穿堤涵管、结合堤防布置生态廊道、新建水闸、清淤河道等措施对凯江进行系统治理。 |
80000 |
2024年10月 |
待定 |
中江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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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江县中小河流治理防洪治理项目 |
2021-2025 |
综合治理凯江、小东河、仓山河、余家河等河道40余公里,构建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区、乡镇防洪能力。 |
23384 |
2021年12月 |
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中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中江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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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江县水土保持治理项目 |
2021-2025 |
综合治理全县部分乡镇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5平方公里 |
5675 |
2021年5月 |
中江县水土保持中心 |
中江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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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江县凯江-小东河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水系连通)鹰嘴岩水库项目 |
2020-2022 |
拆除原石河堰,新建小(一)型水库一座及附属工程,正常蓄水位428.5m,回水长度5.2km,相应库容187万m3。 |
12554 |
2020年10月 |
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 |
中江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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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生态修复与保护 |
406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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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
2021-2024 |
中江县凯江河片区、凯州新城片区、中江县继光湖片区、中江县龙泉山片区、中江县中南片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建设总规模29.865万亩。 |
391800 |
2021年10月 |
中江凯兴林业有限公司、中江产投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德阳市凯州产城实业有限公司 |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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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 |
2021-2025 |
全县实施国有林管护0.51万亩,集体公益林管护13.89万亩。 |
1235 |
2021年6月 |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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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德阳市中江县郪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2021-2024 |
河岸缓冲带21.6万平方米;人工曝气富氧系统20套;生态多样性修复:27.6万株沉水植物,46万只水生动物,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管道17.6万米;水平潜流人工湿地2.1万平方米; |
10526 |
2021年12月 |
中江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德阳市中江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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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德阳市中江县清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2022-2024 |
河岸缓冲带6万m2;人工曝气富氧系统10套;生态多样性修复:7.2万株沉水植物,12万只水生动物,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管道8000m;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 |
3062 |
2022年10月 |
中江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德阳市中江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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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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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江县美丽生态牧场建设项目 |
2021-2025 |
创建50家美丽生态牧场,打造种养循环基地 |
10000 |
2021年2月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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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厕所革命项目 |
2019-2023 |
改造农户无害化厕所4万户、农村公厕建设210座。 |
8000 |
2019年10月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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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厕所革命项目(二期) |
2023-2025 |
改造农村户用厕所3万户。室内:(1)厕屋整体结构完整(有墙、有顶、有门);(2)室内有标准便器;(3)清洁卫生、无蝇蛆、基本无臭;(4)能够将“四水”接出到围墙外,以便接入无害化设备进行处理。室外:安装一体式三格化粪池和管网联建相结合 |
6000 |
2023年10月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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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千村示范”工程 |
2021-2025 |
对全县8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
5000 |
2021年5月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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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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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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