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相关工作,前期县教体局组织对全县留守儿童开展了情况摸底工作,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县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现就学校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作以下要求:
一、完善机制,明确职责。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校长(园长)为副组长,各中层干部、班主任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组长为留守儿童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成员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行明确分工,确保职责明确、人责相配。各校要明确1名人员,具体负责本校留守儿童工作日常开展。
二、建立台账,动态管理。要根据每期开展的留守儿童调查摸底统计工作,分类建立台账,并建立信息卡,确保一生一卡,详细记录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父母、在家监护人等具体情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留守儿童台账、重点留守儿童信息卡等,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相关内容。
三、重点关注,结对帮扶。开展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各校要根据本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中层及以上干部人数等实际情况,制定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办法,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均有1名干部或者教师联系帮扶。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原则上必须参与。结对干部要根据所结对学生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帮扶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每学期至少对结对留守儿童开展一次实地家访,实时了解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每周至少与留守儿童或家长谈心谈话1次(含寒暑假期间),做到随时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和困难,并尽最大可能帮助解决。留守儿童放假离校,结对干部须及时与其在家监护人、村社干部等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到家。要加大对重点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力度。
四、强化考核,责任落实。各校(园)要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后勤保障,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的人力物力及资金。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履责尽责、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到校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各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五、其他工作要求。一是查收本期留守学生数据。各校(园)在本期初上报的《2023年春季学期留守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经初审后已通过教育内网发送至各学校邮箱,请及时查收。二是按时报送关爱活动开展情况。各校(园)每学期应组织不少于2次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并分别于每年6月10日、12月25日前,上报本校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的图文信息至县教体局学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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