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由中江县医保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3月9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江县医保局联系(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80号;邮编:618100;联系电话:0838-7210636)。
一、总体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工作重点,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工作信息,规范权力运行,增强医保工作透明度,推进优质高效的医保队伍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细化职责、明确责任。由局党组书记亲力亲为、安排部署,办公室统筹发布,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渠道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认真按照《条例》、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坚持以税收重点工作为主线,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同时多元化拓宽政策文件发布渠道,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抓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广大纳税人。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根据规定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更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广大纳税人对税收信息的需求,把纳税人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