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中江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中江县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江府公〔2023〕28号),就川西产能建设项目其中江沙109HF井等29处天然气井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范围作出公告,涉及东北镇龙金村1组、5组、10组,迎泉村1组,洪沟村6组,老桥村5组;辑庆镇孟家营村3组,禾丰村1组,大田坝村12组,文堂村3组,永远村3组,青云村6组、11组,燕窝村4组;集凤镇银冯村4组,兰家坪村15组;通济镇土桥村2组、6组,泉水村7组;回龙镇竹堰新村2组;富兴镇富兴村2组、3组,辉山村6组;永太镇牌坊村2组;兴隆镇曙光村11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4.8173公顷,其中农用地4.8173公顷(其中:耕地4.2579公顷、园地0.5474公顷、林地0.000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12公顷)。
中江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24日发布《中江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江府公〔2023〕49号),就东北镇、辑庆镇、集凤镇、通济镇、回龙镇、富兴镇、永太镇、兴隆镇拟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公告,涉及东北镇龙金村1组、5组、10组,迎泉村1组,洪沟村6组,老桥村5组;辑庆镇孟家营村3组,禾丰村1组,大田坝村12组,文堂村3组,永远村3组,青云村6组、11组,燕窝村4组;集凤镇银冯村4组,兰家坪村15组;通济镇土桥村2组、6组,泉水村7组;回龙镇竹堰新村2组;富兴镇富兴村2组、3组,辉山村6组;永太镇牌坊村2组;兴隆镇曙光村11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4.8173公顷,其中农用地4.8173公顷(其中:耕地4.2528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
因川西产能建设项目其中江沙109HF井等29处天然气井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范围调整,需重新确定拟征地范围。现对上述公告(江府公〔2023〕28号、江府公〔2023〕49号)予以撤销。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依据上述公告进行的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均无效。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